「哇!谁捡到钱还是中了乐透,居然把卤味摊全包下来,好让大家吃得满嘴油光呀!」

    鸡脚一包三十根,鸭脚一包三十根,冰鸭翅……嗯!估计二十根左右,还有心、肝、大肠、小肠、米肠、鸭血糕、豆干……

    算一算将近花一千元吧!整个桌子堆得满满都是,连公文档案都没地方摆地推到脚下,看来真像一个小型的福德坑,但分不出啥是垃圾啥是可回收再利用。

    看着全警局同仁人手一根地卯起来啃,在外头追了一天通缉犯的萧沐风也加入抢食活动,左手捉一把,右手捞几根地跟他们拚了。

    难得有人请客就痛痛快快地吃,免费的东西吃起来特别有味,就算下了砒霜吃死也甘愿。

    「去感谢流氓律师吧!他赞助警方一千元点心费。」见者有份,通通有奖。

    「流氓律师东方律?」一根骨头差点梗在喉里,他吐得神准地空心一投入垃圾桶。

    「被人当乞丐施舍,你说她该不该反省?」一位看似高中生的女人不客气地拎走鸭翅那包,不与人分享。

    「哈!乞丐,真是客气了,我还当是会走动的破布堆呢!瞧瞧她那身打扮多嬉皮呀。」简直是只要布就往身上披,管它是抹布或是桌巾。

    「这是所谓的个人风格,我们不该苛责一个没有视觉美感的生活白痴。」鞋子没穿错脚出门就该庆幸了。

    「没有视觉美感的生活白痴?真感谢你刻意修饰的遣词用句,本人可以提出一点抗辩吗?」她自觉没那么糟,是他们夸大其实了。

    瞧!衬衫一九九她穿了五年还很耐洗,名牌牛仔裤夜市一件三九九,买三件送一只女用背包只要九百块,一双球鞋她起码可以穿上一年。

    不是她爱省钱专捡便宜货,知法犯法地买一堆仿造品还沾沾自喜,而是她工作忙得快翻天,根本抽不出时间逛街,只好在执勤时开个小差和流动摊贩攀交情。

    不过说她懒她也不反对,每天为了打击罪恶没有一刻得闲,她还记得穿上衣服就不错了,谁管它红配绿还是紫配青,反正衣服的功用就只有蔽体而已。

    何况她那个长相……

    唉!谁愿意天生长了一副情妇脸,稍一打扮就有人过来搭讪,语带暧昧地问包她一个月多少钱。

    想想有几头猪因此被她揍进医院,似乎从她十四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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