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一件本不属于你的东西变成你的?

    方法有很多,用一句话来概括那便是——拿过来放进自己的口袋。无论你用什么方法,都不会超出这句话的范畴,在这句话所包含的无数办法里,唯一不同的仅仅是“拿过来”的手段而已。

    结果是一样的,仅仅是某个分支选项上的的差别,换而言之,无论你选择怎么做,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是完成“拿过来”这个过程。再进一步,是不可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只要能达成目的,使用什么手段其实都是无所谓的呢?

    无论这手段是否正当,是否有违道德伦理,是否正义合法,这些评判标准对于整个过程来说,其实是无足轻重的,不是吗?因为这些评判标准仅仅是针对“拿过来”这一过程中的分支选项“如何拿过来”而言的,对于整个主体,这些评判标准似乎就显得太单薄了,不是吗?

    一颗老鼠屎掉进稀饭里,其实稀饭还是可以喝的,如果想让这锅稀饭变得不能喝,请往里面放一些更有分量的“老鼠屎”。

    那个你想要的东西,如果足够大,足够重要,正义、公理、道德其实就像是那颗老鼠屎,在你喝下稀饭的时候,很有可能根本就不会感觉到,因为它们实在是太渺小了。

    综上所述,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其实也没什么。

    (一本正经的口胡O(∩_∩)O)

    作为一个有故事的人,阿斯克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很有问题的。面不改色的假冒他人打电话去哄骗另一个人,只是为了完成一个不起眼的小步骤,导致的结果却是他人友谊的破碎。在此之后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将欺骗进行到底,利用他人的同情心和善良达到自己可以告人的目的。最后,坦然而无所谓,好似顺理成章的享受着谎言和欺骗烹饪出的美食,恬不知耻的在一旁对着被假冒者大加批评讽刺咒骂,骗取纯真善良的女孩的好感……

    这种行为……

    其实很多人都做过吧(括弧笑)。

    阿斯克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勇敢,他几乎什么都不怕,特别是在与人处事方面,即使面对邓布利多这么伟大的巫师,他心里想的也只是该怎么拔下他的胡子去卖钱。优点与缺点是相对应的,勇敢的极端就是鲁莽,那便是缺点,如果想其中加入些许信心,不需要太多,一小勺即可,得到的便是自大,依然是缺点。向自大里面加入一点理智,得到的是狂傲,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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