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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扬和十三号打了一辆车,返回了曼哈顿,而且回去的时候虽然不是原路返回,却也离着伏击圈不远,一路上他们没见别的,只看到了一辆接一辆的警车和消防车还有救护车呼啸而过了。

    高扬回到了他停车的地方,开上了布鲁斯的那辆野马后,和十三号穿过了曼哈顿到了在泽西市的汇合点。

    汇合点在泽西,选这里是因为离着机场近些而已。

    在一个汽车旅馆里,撒旦的众人重新见面了。

    敲开了门,发现一个不少的全都回来了之后,高扬打了个响指,笑道:“伙计们,复仇名单上可以划去一个人的名字了。”

    高扬说完之后,不大房间里响起了击掌的声音,挥了挥拳头之后,高扬笑道:“我有些事要宣布,不过在这之前,我得先解决客人的问题,嘿,洪特先生,你有什么打算吗?”

    路德维希脱了个光膀子,他的咽喉偏下三公分的位置上有一大块淤青,肿的老高,看起来很是吓人,不过应该没有骨折,以高扬的经验来看,充其量过个十天半月的肿块就能消下去。

    路德维希扬了下手,道:“我能有什么打算?我是被保释出来的,而我犯的事证据确凿,最多半个月就会开庭,如果我不是离开美国的话,就只好坐牢去了。”

    高扬笑道:“你犯了什么罪?重罪吗?”

    路德维希耸了耸肩,道:“抢劫,不算太重,不过估计怎么也得在监狱里待个三四年吧。”

    高扬坐了下来,拿起了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后,舒了口气,道:“我渴坏了,好了,继续说你的事,大块头,你似乎喜欢监狱里的生活?”

    路德维希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道:“看看我,我的朋友被托姆勒那个狗娘养的干掉了,我没有家庭,没有亲人,没有孩子,没有钱能让我过花天酒地的生活,所以除了监狱,你还有更好的选择推荐给我吗?”

    弗莱笑道:“难道这就是你选择住在监狱里的理由?”

    路德维希摊了摊手,道:“当然不是,伙计,看看我的块头,看看我的肌肉,然后你要不傻就该知道我可是个老佣兵,伙计,我喜欢监狱,是因为我进了监狱之后,能遇到一大帮人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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