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上帝太远,离美国太近,这就是墨西哥的不幸,而在蒂华纳,这句话更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蒂华纳与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接壤,与圣迭戈市可说是只有一墙之隔,这里是墨西哥人偷渡的大本营,也是美国人周末度假买春的天堂,但蒂华纳更是黑帮和毒贩的天堂,毒贩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向路人兜售,走在大街上时不时的就能听到枪声,而且只要到了周末,蒂华纳的大街上还会多了很多嗨到神志不清的美国游客。

    高扬他们在当地时间下午四点左右到达的蒂华纳,先行抵达的西蒙来机场接他们到安排好的酒店,而高扬他们即将下榻的酒店,将作为发起攻击的大本营。

    走进酒店的房间后,西蒙指着房间里地上的一排长长的大包道:“所需要的东西都在这里,包上有每个人的姓名,现在检查装备,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对的。”

    每个人都找到了有自己名字的一个大包,高扬打开了他的大包,开始检查自己的装备。

    因为要进行室内作战,高扬的主武器是一把贝内利M4霰弹枪,配八十发子弹,副武器是一把春田厂生产的M1911,配备五个装满开花弹的弹匣和一个披甲弹的弹匣,M1911是高扬用惯了的手枪,虽然容弹量小是个问题,但高扬用着顺手,也就不打算更换了,另外就是高扬加了四枚手榴弹,其中一枚震撼弹,一枚烟雾弹,还有两枚碰炸型的杀伤弹。

    因为要进行室内突击作战,李金方和格罗廖夫两个人用的是HK416C型短管突击步枪,副武器是一把SIG P22L手枪,配五个弹匣,同样也都配备了高扬一样的手榴弹。

    弗莱用的是一把MP5冲锋枪,但弗莱带很多手榴弹,除了两枚震撼弹之外。弗莱还另有六枚爆破杀伤手榴弹。

    崔勃和弗兰克的枪一样,都是巴雷特M82A1M,外加一把SIG P226手枪,而且两个人除了普通的子弹之外。还各自带了五十发穿甲弹,这样他们就能攻击在掩体后面或者轻装甲目标了。

    西蒙他们四个要担任突击任务的所选用的枪,除了西蒙和高扬一样用的是贝内利霰弹枪之外,其余的三个人用的都是以色列产的塔沃尔突击步枪,手枪也全部是SIG P226。之所以这样选,是因为他们在部队上用的就是这两款枪。

    酒店的房间里一时间拉动枪机的咔哒声不绝于耳,在众人正在检查枪械的时候,西蒙低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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