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检验呢。

  球衣销量也≠球鞋销量啊!

  你球衣卖得好,不代表球鞋也受欢迎。

  但他们哪里知道,这是苏文结合锐步前世那惯性摆烂,不思进取,最后被阿迪达斯收购,成为旗下品牌的事来做出的方案呢?

  按苏文所想的,锐步要是能和耐克一样争气,他就不会这么搞。

  苏文不想在未来,陪著锐步倒闭,陪著他们一起被耐克收购。

  就像你买了辆很稀罕的车,可刚买下来,还没开多久呢,这牌子的车企就倒闭了,售后没了,你到时候找谁哭去?

  车坏了,连零件配件都没法找。

  如果按这套方案,苏文和自己的团队参与到独立子品牌的运营管理,先不谈能不能让这个品牌发展壮大,成为AJ那样的巨头。

  至少也不会让锐步这样摆烂下去。

  苏文必须要对自己的产品和自身形象负责。

  但锐步一方,根本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拒绝了这份方案。

  在苏文的商业价值,没有转化成篮球鞋的真正市场价值之前,获得市场认可之前,他们绝不会认同这份方案。

  对于现在的苏文来说,这方案非常不现实,他也没资格得到那么多。

  相比第一份方案的离谱,第二份方案就显得合理得多,锐步他们也容易接受许多。

  至少价格还算是在他们的心理承受范围内。

  只是这份方案里,苏文的占比还是太多了,而且还是按总营收来的,他们同样有些无法接受。

  一双球鞋,从设计、生产到上架销售,加上人工、管理,以及门店租金之类的,成本可不小。

  而苏文就要占一双球鞋的20%销售分红,他们还有得赚吗?

  这不是白打工吗?

  当然,一双鞋的实际成本不可能占太多,因为销量越大,平摊的成本就越小,他们还真不可能赚不到钱。

  只是20%,30%,这价格还是太高了!

  此时,锐步一方的内心,就像叉烧芬似的:皇上,臣妾做不到啊!

  不过既然他们直接放弃了第一份方案,可以勉强接受第二份方案,那么,就按第二份方案的价格来谈。

  他们不接受当中的价格不要紧,可以谈,慢慢谈,甚至可以设限,增加些激励条款。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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