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前,林霄别说是让自己女票做饭了,就算是倒杯水都难做到。

  一个小时后,吃饱喝足的林霄就对怯生生的港生说道:“你以后就旁边住那个房间,今天就凑合着过吧,明天我让人给你买些换洗的衣服回来。”

  随意打发完港生之后,林霄就回到了自己房间。

  倒不是他不想和港生做些有趣的事情,但这种事讲究个你情我愿,现在才第一天,来日方长。

  反正就港生这种背景,林霄是完全能够随意拿捏。

  第二天下午,林霄百般无聊,继续在街道上巡逻摸鱼,路过一家超市门口的时候,很机械的系统提示声又响了起来。

  发现剧情人物“百粉熊”正在进行百粉交易,触发剧情任务。

  选择1:抓捕“百粉熊”。

  奖励:打手死士50名。

  选择2:击毙“百粉熊”

  奖励:枪手死士50名。

  听到系统的选择提示,林霄果断的选择了2。

  港岛没死刑,睹贩什么的抓住了最多也就判个终身监禁。

  与其浪费粮食,还不如直接当场送走。

  再则50名枪手死士和50名打手死士,哪个更好林霄还是拎得清的。

  七步之外,枪快。

  七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想到这里林霄立马就回忆起来。

  他记得剧情中有两个便衣就在超市蹲点,不过最后还是被对方给逃走了。

  现在他的身份是军装巡警,穿着一身皇皮肯定不能直接进入超市,所以他打算直接去剧情中的车库守株待兔。

  虽然记忆里原身的枪法只是警校的及格枪法,但守株待兔,近距离射击,他还是有绝对把握的。

  十几分钟后,超市内,身着便衣的何定邦就发现了进入超市的“百粉熊”正在和人暗中进行交易。

  眼看着“百粉熊”已经完成交易,将一个包裹拿在手里准备离开超市,何定邦立马就对自己的同伴使了个眼色。

  “站住,我是警察。”何定邦的同伴,直接举枪大声喊道。

  然而“百粉熊”听到呼喊非但没有停下,反而直接夺门而逃。

  一旁的何定邦此刻恨不得撕烂自己同伴的嘴。

  他使眼色的意思是直接上去抓人,不是让他大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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