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陆远提出了异议。

  “这张专辑,我既是制作人,又是歌手,也是词曲作者,根本没有占用环球的制作资源。”

  “我需要的只是环球的宣发渠道。”

  “梁总,全球的唱片公司,并不只有环球一家,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

  梁康尼默然许久,开口道:“那你想要多少?”

  “最低30%。”

  陆远提出的30%,略高于非创作型签约艺人,但也比独立厂牌艺人要低一些。

  独立厂牌艺人,最高能够拿到38%。

  但面对环球这样的巨头,想要拿走三分之一以上的分成,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歌曲卖出1000万美刀,艺人拿走380万刀,剩下的620万,销售方拿走200万,各大协会分掉20万,留给唱片公司的只有400万美刀。

  如果再扣除掉宣发成本,归属唱片公司的净利润只剩下200多万。

  分成比歌手还低!

  一些小的独立厂牌,如果碰到大牌艺人,或许会同意这样的合同,但环球这样的巨头,绝对不可能答应。

  别说38%,就是陆远提出的30%,人家也不一定愿意。

  毕竟,帮助歌手打榜的费用可不低,各种音乐节、电视节目、电台播放等等的宣称渠道,都需要花钱。

  举个例子,一个歌手在发单曲之前,唱片公司通常会先将单曲送到全美各大电台。

  这一块,唱片公司是需要给电台付钱的。

  其他诸如音乐节、电视节目,以及媒体之类的,也需要付出一定的资源或者费用。

  越是新人,投入越高。

  当然,像环球这样的音乐巨头,面对宣传方是有议价权的,但议价权也是环球的隐性投入。

  资本家,自然要把这笔帐算入成本。

  ?”

  另一边,梁康尼皱眉道:“这个太高,不过,我可以试著向总部那边申请一下。”

  “只是,你不要报太高的希望。”

  说著,梁康尼追问道。

  “其他的呢?”

  “商演、通告,五五分成可以,但接哪些通告,我需要自由选择权,毕竟,我不可能常年留在阿美瑞卡。”

  “巡演方面,22%的票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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