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康年轻的时候竟然还玩过乐队啊?
这听起来跟心魔的事情完全不搭啊。
蕾妮面无表情的继续说道:
“他们演出的那家夜店,老板名字叫罗格,是一个隐藏的、邪恶的魔法师。”
“刚开始的时候,约翰他们踌躇满志,一心想要成为摇滚明星。”
“如果他们一直发展下去的话,他们是很有机会的。”
“但是,约翰真正的爱好,却绝不是摇滚。他真正的爱好,是神秘学,是魔法。”
“当约翰发现纽卡尔斯酒吧的老板罗格是一位潜藏的魔法师之时,约翰非常高兴,并且不顾朋友的劝阻,拜了罗格为师,跟他学习邪恶的通灵法术。”
“约翰体内流淌着魔法师的血液,很多通灵法术几乎是一学就会。”
“罗格很喜欢约翰这个徒弟,因此经常交给约翰一些重要的事情。”
“但是,钱德勒和其他两位朋友,很快就发现了罗格是有问题的。”
“随着罗格信徒越来越多,罗格的动作也越来越大,纽卡尔斯接连发生了十几起女童失踪的案子,每一个案子的线索,都指向了罗格的信徒。”
“那一天,年轻气盛的约翰,带着他的朋友们,一起去秘密场所质问自己的老师。”
“结果等到了之后,他们才发现,罗格已经献祭了好几个女童的生命,而且正在献祭他自己的亲生女儿,以获得更强的法力!”
蕾妮摇头道:“你们能相信,一个父亲,竟然要杀死自己的亲生女儿吗?”
第253章 康斯坦丁:我活该下地狱!
蕾妮喘息了一口气,稳住情绪,继续说道:
“看到这样的情形,约翰气愤至极,开始用自己的魔法跟罗格对战。”
“而钱德勒,还有另外两个乐队伙伴,他们虽然都不会魔法,但也无比坚定的守在约翰的身边,保护他不被其他信徒攻击。”
“那两名乐队朋友中,有一位,是我的弟弟。”
说到这里,蕾妮突然别过脸去,身体控制不住的颤抖了起来。
楚浔已经大致猜到蕾妮弟弟的结局了。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约翰见到别人时都是吊儿郎当的,但唯独见到蕾妮时,却是规规矩矩,甚至歉意十足了。
蕾妮没办法说下去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