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拿着福克电视台的邀请函,他们依旧是查了。

  只是韩舟没想到的是,这么个空电脑,被翻来覆去的查了半天。

  韩舟也搞不懂是为什么,没多想。

  提莫看到剧本,眼睛放光,嘴上却告诉了韩舟心中疑惑的答案:“你要是再唱两首《最后的莫希干人》这种歌曲,下次米国搞不好会对你拒签。”

  韩舟恍然大悟,原来特么是因为这个。

  提莫一边看一边:“这在米国很正常,你在其他地方的成就,在米国人眼中是看不见的,米国人比较高傲自大且没文化。”

  “不过,等你到时候出演了我的电影,再出现在海关面前,他们会把你当神灵看待,再也不会检查你的随身电子产品了。”

  韩舟倒是有点好奇:“这边影星地位这么高吗?”

  提莫摆头:“一般来说,本地的体育明星是本地的第一档名人。”

  “但是在全美来说,天王级歌手和乐队,还有影星,光鲜亮丽,绝大部分普通人看到他们,都会很疯狂。”

  说着,提莫笑了笑:“让粉丝和路人疯狂,意味着,非常赚钱。”

  在北美这边,粉丝经济已经非常成熟了,娱乐产业的产值达到了全美GDP百分之三十一!

  而华国这边,娱乐业占据总GDP的百分比只有百分之四。

  所以,米国这边,一个大明星,本身就是一家大公司。

  提莫看剧本,看着看着有点惊讶:“把吸血鬼的设定,写的这么唯美,就是为了拍电影吧?吸引小年轻?”

  韩舟:“是为了赚钱。”

  “不赚钱的东西不搞。”

  提莫看了一会儿就深思了起来,隔了半天:“我带回去慢慢看?”

  “对了,你明天要不要去我现在准备做电影的公司参观?”

  “以编剧的身份。”

  韩舟:“你现在联络了哪家公司准备搞这部电影?”

  提莫:“速通。”

  “嗯……”韩舟:“嗯???”

  提莫:“怎么了?”

  韩舟:“有点小仇,小摩擦。”

  提莫:“你放心吧,只要能赚钱,别说有仇,你把米国人的爸爸宰了,他都会跟你合作的。”

  “米国黑帮片可以多看看,帮助了解米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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