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一百一十二章 疏议论(二更 求订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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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大法官正文卷第一百一十二章疏议论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娃,给他们讲述他们所提倡的祖宗之法。

  本就是很丢人的一件事,若还让他给弄成了,那真是不如自杀算了。

  但是这小子用太宗之诏令,去论述太祖之策,从而定义这祖宗之法。

  这一招真是非常妙啊!

  是一环扣一环。

  “嗯...你说得确实有理啊!”

  御史中丞吕诲抚须笑了笑,又道:“此条诏令确实是祖宗之法,但是你身为耳笔之人,应该知晓,律文之下,还有疏议。又作何解啊?”

  这疏议首创于唐朝,在整个中华民族的法制建设上,是有着极大的影响。

  简单来说,就是对律文的补充和解释。

  谁也不能否认,太宗的这条诏令是对祖宗之法的最好诠释,不过张斐是从法制的角度去阐述,法制必须条例化。

  于是吕诲以法制法,这诏令是为律文,那疏议呢?

  疏议就是对律文的解释,可见这些官员可不傻,打到现在,他们也知道是在打祖宗之法的解释权。

  张斐一脸从容澹定,反问道:“不知吕中丞对此有何看法?”

  吕诲道:“祖宗之法与刑法有别,其作用主要是对于国家的建设和安定,祖宗之法的疏议,就应该是太祖太宗所行政策。”

  不少官员闻言,是纷纷点头,面露微笑。

  但是门外的赵顼和坐在上面的王安石,则是略显紧张。

  王安石是决不能认这疏议的。

  若将太祖太宗的政策视为疏议,那就没得变。

  这革新就得破故。

  赵顼就更加不能认了,原本这祖宗之法还是模模湖湖的,他至少可以去争辩,这么定调的话,他就必须得认。

  张斐摇摇头道:“我认为这不能作为疏议,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若是作为疏议,那将是违反祖宗之法。”

  此话一出,全场人都懵逼了。

  吕诲纳闷道:“你说什么?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违反祖宗之法?”

  那眼神仿佛在说,再给你一次机会,把舌头撸直了再说。

  张斐摇头道:“我可没这么说,我的意思是,我们若是将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去作为祖宗之法的疏议,则是违反祖宗之法。”

  吕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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