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第三百一十四章 未来的战略。(第一卷完,即将开始第二卷!)(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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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女婿,看看这个是什么?”

    朱元璋挥了挥手,一旁的郑和走了出来,手中拿着一个大笼子,笼子里面有一只猛禽。

    这是一只白头海雕,外形十分漂亮,白色的脑袋油光发亮,锋利的爪子宛如尖刀,暗褐色的羽毛雄壮美丽,最重要是它的眼神,十分锐利,看起来凶猛无比。

    站起来足足有一米高,跟大明本土漠北的金雕一样大小,却更加漂亮。

    只不过,这样的猛禽如今却在笼子中,憋屈的很。

    李逍看到这只鸟,脱口而出道:“鹰酱!”

    “鹰酱?”

    朱元璋、朱棣等人听到这个名字后,不由微微一愣,随后异口同声的出声。

    朱高煦则是嗤笑道:“鹰酱,原来这玩意叫这个名字,是个酱啊,怪不得这么拉胯.中看不中用.”

    原来,就在李逍还没回来的时候,朱高煦就对这种鸟很喜欢,研究了很久。

    不过最终得出结果,这是个废鸟。

    李逍:“????”

    见李逍微愣,朱高煦解释道:“姐夫,还没来得及跟你说,这只白头鸟,是郑和航海发现一块大陆,拿回来献给皇祖父和父皇的。

    不过这鸟看起来凶猛,很是厉害。但我让人拿了只金雕跟这只白头鸟比了一番。

    结果这白头鸟被打的找不着北,已经伤了两只,这是最后一只.”

    李逍:“.”

    用金雕跟白头海雕打,这不是妥妥的虐菜吗?

    金雕称为猛禽之王,是能搏杀野狼的,虽然两种雕体型差不多,但金雕的猎物食谱有食肉动物。

    反观白头海雕,则是栖息在海边,以鱼类为食物,不需要战斗,而且没有天敌,战斗能力自然弱了。

    这时,朱高炽摸了摸圆滚的肚子,笑道:“原来叫鹰酱啊,也不知道这鹰酱.好不好吃要不烤了?”

    众人:“.”

    尼玛,这可是郑和上贡给太上皇和圣上的。

    这兄弟两个,一个玩伤了两只,另外一个更离谱,居然想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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