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绮梦楼住着虽然很享受,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晚上太吵,不利于养生。

    所以陈盛就买了套宅子。

    说是“买”,其实连半文钱都没花,是王大川非要赠送的,而且特别热情,拦都拦不住。

    毕竟他的便宜姐夫头脑灵活,能带着自己赚钱。

    ——经过上次城郊的决斗,陈盛拿到了二十几万两白银,王大川要少点儿,分到了七八万。

    七八万也是一笔巨款,送套宅子简直毛毛雨,不值一提。

    陈盛把住处选在西市附近,这里又大又僻静,出门买东西还方便,实在令人满意。接着,他还添置了丫头和厨子什么的,从此便安顿下来。

    ……

    一年后。

    后院练武场。

    “刷刷刷,噗噗噗。”

    陈盛在练武场放了几个假人,假人身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穴位图,他一时腾挪,一时出剑,不断精准地命中目标,出了一身臭汗。

    “嗯。同样的一招直刺剑法,看似都差不多,但因为流派的区别,有的叫‘开门见山’,有的叫做‘清风入林’,还有的叫做‘追星赶月’,它们名称迥异,力量和角度也不尽相同,但各有各的讲究,也各有各的妙处,真是博大精深。”

    陈盛感慨着,随手丢下兵器,走到一个凉亭里翻看剑谱。

    他现在搜集到的剑谱,竟然有十几本!

    是的,居住长安一年来,又有将近十位剑客陆续倒在他的面前。

    出手必杀,不留活口,通过一次次碾压式的胜利,陈盛已经确立了自己“无敌”的江湖地位,致使各路豪杰闻风丧胆,最近都很久没收到挑战书了。

    凉亭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可人姑娘。

    她把白皙的小脚搁在一本剑谱上,正用凤仙花的汁液涂抹指甲。

    将凤仙花捣碎了,再放点明矾进去,就会变成时兴的“指甲油”,这东西是粉红色的,涂上去又鲜艳又漂亮,许多女子都喜欢。

    “快把脚拿下去,糟蹋东西。”陈盛坐到姑娘身边,皱着眉头。

    可人根本不怕他,继续往脚上涂抹,一边涂抹一边摇晃:“我的脚白不白?”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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