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腹黑,三国我没怕过谁 第两百三十四章、方广专属的识人之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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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汉顶级世人,还是喜欢分食,火锅配上烧酒,乃是绝配,此理提前千年,也没什么谬误。

    曹老板喝酒涮肉,直吃的满脸油汗,后世的龟虽寿,几乎提前文史。

    郭嘉来得晚,他最喜欢喝酒吃肉的调调儿。奉孝同方广亲近,索性把自己的锅,令人送到了方广面前的桌子上。

    看的众人,禁不住蒂尔。

    酒足饭饱,仆役送上湿绸擦拭手脸,曹操满脸通红,看着面前空空如也的酒盅,赞叹起来。

    “大同,没想到先秦鬼谷一脉,还有酿酒之说!”

    “此酒乃是吾饮尽天下,最为喜爱的一味了,以后工坊酿造,每月二十坛,送到吾府中,可不能少了。”

    “大同,此酒确实不凡,吾和侄儿那里,不敢和主公比肩,十坛可不能少了。”

    “大同,我也要,每日一坛好不好,你看我,肚子大,喝的比主公多,主公也不会怪罪的。”

    曹操,许褚夸赞好酒,就连荀彧,荀攸,也是赞不绝口,开口讨要。

    今日是老板官居司空之日,众人酒酣耳热之际,自然议论起来了天下大事。

    曹操来方广宅邸前,已然派遣快马,带着献帝入许昌的书信,前往天下各地,传檄诸侯了。

    就连西凉马腾,韩遂兄弟,曹老板的快递,也没忘了送去。

    文书之意,自然希望天下众州牧,前往许昌,面见天子。

    只是就连曹营庖厨都知道,九州分已久亦,只怕十人中,只凭一封书信,肯来许昌的一人也没有。

    派去送信的使者,都是死士一流,曹操自恃,能活着回来,已然是不易了。

    议论起天下诸侯,喝的满脸通红的荀彧,拿捏出令君风范,缓缓开口。

    “主公,天下群雄并起,依吾看,肯接主公信笺者,也只有陛下才封的当朝太尉,大将军了!”

    “其余之人,恐难从命,大同新结识的好友,江东猛虎孙伯符,心有大志,此次,怕是大同新友,不过半月,就要决裂了。”

    荀彧打趣方广,虽然没有多少恶意,却也引得众人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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