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最穷宰相,始皇求我贪污 第一百一十章 大秦最高法长官,敢不敢再怂一点?(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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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原有秦法规定,男丁在十八岁左右,与父兄分家顶门立户,要耕种一百亩左右的口粮田,成为耕战之基石。

    一户小夫妻便要耕种百亩田地,猛一听是极其恐怖的劳动量。

    而实际上……也确实极其恐怖的劳动量!

    哪怕这百亩田地,并非全部用于耕种粮食,其中囊括专门用于种植桑麻等农副产品的田地,不必太过费心劳力……也着实够呛!

    不过,凡事不能以后世眼光看待。

    大秦原本的耕种技术,虽说遥遥领先于越人,但在后世人看来,无疑还是刀耕火种一般,根本达不到精耕细种的程度。

    所以换算下来的话。

    秦人先辈耕种百亩田地,所耗费的劳动力,与后世子孙精耕细作十亩地,所耗费的劳动力,其实大抵是相当的。

    而且大秦原本的田亩收成,很可怜。

    谁家能把亩产,提到两百斤,就算是大丰收,朝廷立即赐爵,并派遣官吏,学习其耕种技术。

    收获质量不行,只能靠田亩数量弥补!

    ……

    以上,是原有秦法规定。

    至于如今,早已是大大的不同!

    高产粮种的推广,新式农具的推广,让精耕细作成为秦法硬性规定。

    一户小夫妻能耕种十亩地,便已然是极限,最多再种一些容易打理的桑麻田。

    所以,秦墨原本给越人定的口粮田标准是三亩,想要更多就去自己开垦。

    只是前些日向嬴政借调的三千匹战马,发挥了大作用,屯田速度陡然加快,这才将给越人分配的口粮田,重新定为以五亩为准,不分男女老幼!

    如此分田,则老幼必然要依靠青壮,则女子必然要依靠男子,才能完成繁重的耕作收获。

    而这正是秦墨想看到的,越人长此以往,不出数年必然移风易俗,自发形成家庭门户,融入华夏大家庭!

    “另外,各部族原有之巫长,陛下已经送来封赏诏令。”新

    “宝珠族、铁山族等,最早响应举事之九族,巫长皆封第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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