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容之后我成了巨星 第127章 才华横溢的人不听劝(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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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戈当天下午就收到了麻花的企鹅消息。

    麻花:“在吗?”

    陈戈拿起手机回复道:“嗯。”

    麻花:“我看了,写的很好,你没吹牛。”

    陈戈:“这么说,可以签约吗?”

    麻花:“写得这么好,要是不签约,可就太说不过去了,要是公开出去,我们编辑部连这么好开头的都不收,我们的名声可也就坏了,虽然我们一直说不收华娱,但是可以为你破例,不过我们主编也看了你的,觉得有两点建议跟你说一下,这两点我也同意。”

    陈戈:“可以,你说。”

    麻花:“第一,你这篇,可不可以稍作修改,改成第一人称,这样读者代入感更好。”

    陈戈知道,这是这个世界读者习惯的问题,倒也没有什么对错可言,只是陈戈觉得这本就是第三人称的,要自己硬改成第一人称,多少有点别扭。

    陈戈:“我不想改。”

    麻花:“……”

    “来自卓薇的声望+1。”

    紫色的怨念。

    麻花:“好,那这点暂时就不勉强,但是还有一点,我们觉得你应该要注意一下。”

    陈戈:“什么?”

    麻花:“你写的主角是从一个叫地球的星球来的,那儿一些名人和作品,我们这人可都没有,你拿那个世界的作品来,大家没有代入感呢,而且你自己原创,也很累,就比如你前面写的《海燕》,确实厉害,但是读者们可能没有那么高的欣赏水平,你不如把主角写成是我们这个世界穿越到了异世界,然后用我们这儿的作品,就比如《海燕》你完全可以用我们这儿的《孤狼》嘛。”

    《孤狼》是这个世界的一首现代诗,写的是一头孤狼在冰天雪地里逃避猎人的枪火,写的也很有气势,单纯比起来,和《海燕》这首诗也不相上下。

    对读者来说,当然是《孤狼》更有代入感,更能明白里那几个面试官被震惊。

    但对于一个作者来说,大家也清楚。

    一个网文作者,写出《海燕》,可比抄《孤狼》难度大太多了,简直就是天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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