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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纳斯的射击场内,唐陌饶有兴致的看着韦斯打光了一个手枪弹匣,然后继续装填。

    好的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没有大量的实弹射击,再有天赋也都是白给。

    必须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不停开枪,维持自己的枪感, 才能够保持肌肉记忆,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射击动作。

    韦斯是唐陌的贴身保镖,在找到可以放心使用的其他继任者之前,他都是唐陌身边最后的屏障。

    这样的人是要时刻保持最好的战斗状态的,所以韦斯总是抓紧一切时间,训练自己的战斗技巧。

    他的手枪已经玩的出神入化, 几乎每一枪都能够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出枪速度快得匪夷所思,如同闪电一般。

    “呯!”最后一枪打光,韦斯把手里用来测试的PPK手枪样枪放在了托盘上, 有些意犹未尽的回过头来看向唐陌:“你总是能造出让人喜欢的武器。”

    坦白点儿说,PPK手枪真的是非常便于携带,而且威力不算差的单兵武器,这东西在韦斯的手里,简直堪称神器。

    比起个头很大的M1911手枪来,PPK手枪似乎更适合保镖或者间谍之类的人员使用。

    不过,PPK手枪同样也有自己的缺点,首先的一个缺点就是这种武器的威力相对于来说太小了。

    M1911手枪的口径更大,使用的子弹可是比PPK使用的7.65毫米手枪弹威力大了太多,停止能力自然那也是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其实放在韦斯这样的用枪的高手手上,M1911手枪这种一枪就能解决问题的武器事实上拥有更大的威力。

    同样只能装7发子弹,PPK手枪的7发子弹或许无法解决问题,可M1911手枪就要稳妥的多。

    因此韦斯还是更喜欢威力巨大的M1911手枪,至少在实验了许多种手枪之后,韦斯更偏爱的是M1911手枪和“驳壳枪”。

    如果能够携带的话, 韦斯更愿意携带驳壳枪, 也就是毛瑟自动手枪,这种武器的威力很大,而且可以临时充当自动武器来使用。

    虽然在准度上缺陷巨大,可是韦斯更喜欢这种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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