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他一个普通高中生,是如何空手之下,挣到这么多钱。
林歌自有自己的一套说法:“倒卖古董挣了几十万吧,然后拿这几十万去银行贷款,碰巧江北游乐园老板要转让,我就从他手上盘下来了。”
“之后,又拿着江北游乐园,去银行做抵押,拿着这笔资金,从江北市首富,苏长生手中,买下了江北大饭店,大概就是这样吧。”
虽然这套说辞是乱编的。
但如果手上真有几十万资金,在这个满是商机的年代,还真有可能操作成功。
很多后世的百亿千亿商人,就是凭借着空手套白狼的手段,成长为巨鳄。
沈月刚从象牙塔毕业,还听不懂这些经商方面的事。
但这不影响沈月崇拜林歌。
如果换做她手上有几十万,那就偷着乐了,肯定会第一时间存进银行里,然后等着收利息。
像林歌那样,用几十万贷款,投资这,投资那的,她肯定是不敢的。
所以,这就是平常人和大佬的区别吧。
只有真正有胆识的人,才敢在刀尖上跳舞,勇攀巅峰。
“不愧是是我沈月从小看好的男人,也不枉我从小细心的培养他。”
沈月耸了耸小鼻子,心里还有点得意。
如果林歌此时知道她的想法。
绝对会嗤之以鼻。
我是靠你培养的吗?
那是自学成才好吧?
······
回到家。
开门的于兰见只有林歌和沈月两人回来。
而那个叫毛圣杰的小青年已经不见了踪影。
这让她微微一愣。
不过下一秒,任兰便笑了:“走了更好,这样我家臭小子和月月不就更有机会了吗?”
任兰打开门,让开身子:“快进来,赶紧换身衣服,洗个澡。”
“你们两个孩子也真是的,出门的时候,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