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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王越。”站在门外的自然是大明的墩台远侯,王越。

    “这是康国产的葡萄酒,你可以尝一尝。”王越将酒放在了桌上,笑着说道:“感谢你在拔都萨莱对我的帮助。”

    王越和伊凡三世的关系极好,在金帐汗国的诸多公国的活动,因为伊凡的帮助,变得顺利了许多。

    伊凡会几句简单的汉话,而王越则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

    学习一门语言,尤其是一门比文言文要简单的多的表音文字,对一个大明进士而言,易如反掌。

    相比较之下,王越还记得当初死记硬背《离骚》之后的无奈,王越会背,但是一直到十三岁之后,才彻底理解了《离骚》的所有含义。

    王越的拉丁语极好,甚至比伊凡和罗斯公国的一些神职人员的拉丁语,还要好一些。

    “这酒名叫金桃酒,贞观十一年,撒马尔罕献金桃银桃,贞观二十一年,康国再献金桃于天可汗帐下,故此酒名曰金桃,题曰:遥看汉水鸭头绿,恰似葡萄初酦醅。”王越介绍着自己的酒。

    费尔干纳山谷的葡萄因为日照充足,无论是用来做葡萄干还是酿酒,都是上等,王越拿来的就是康国最顶级的费尔干纳葡萄酒,取名为金桃酒。

    这么取名,当然为了卖更多的葡萄酒,王越题的诗句,是李白的《襄阳歌》,李白酷爱酒,葡萄酒也不在话下。

    在碎叶城、塔什干、撒马尔罕和布哈拉这广阔的平原上,有超过了十二万顷的葡萄园,这也是康国的最大的农作物产出。

    这些葡萄的最大消费者,正是大明。

    王越坐下之后,看着窗外,略有些失神的说道:“之前,帖木儿王国在撒马尔罕的时候,百姓种的最多的是潞麻、莫合烟、莺粟花,并且将其压制成饼,通过亘古的商路,甚至卖到了天方去。”

    “康国百姓大半吸食这些福禄三宝,人鬼不分。”

    “康国公用了五年的时间,兴修水利,才建成了如此多的葡萄园,代替了广泛种植的福禄三宝。”

    大明有自己的高道德劣势,对于福禄三宝的危害大明的太医院给出的结论是:大量服用之后,形如冢中骨,神似冥顽物,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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