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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玛希还记得他杀的第一位术师。

    那时候他还没成为裁决武侍,虽然他已经能五分钟内无伤制服教派里的年轻武侍,但教派还是不肯让一个普通人成为狩猎罪恶的告死黑鸦。他们更细希望塔玛希能成为夜露小姐的副手,负责教派里的后勤工作,毕竟塔玛希做饭还是很好吃的。

    所以他抢在其他武侍出任务前,偷看了任务情报,然后半天走了六十公里,将逗留在城镇里的劫火圣堂派来的术师探子宰了。

    黑鸦已经忘记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感觉了,毕竟你吃了那么多片面包,也不会记得第一次吃面包是什么味道。但他记得,因为手法不熟练,他溅得浑身是血,加上走了那么多路风尘仆仆汗水涔涔,更糟糕的是还下了雨,他浑身又是血又是泥,甚至还有些屎尿——因为他得背着尸体回去,而那个劫火术师被他拧断脖子后,尸体里的排泄物就随着重力掉下来。

    杀人真的是很脏的一件事,这也是黑鸦后来对哈维观感不错的原因之一,他甚至觉得无偿处理尸体的死灵术师都是一群做慈善的人。

    他背着尸体回去,走到半路就有人找到他了。

    是塔诺慕。

    那时候塔诺慕虽然只有十几岁,但已经是术师,并且因为擅长治疗和美丽的外貌,直接迈入祝福修士序列,也就是白鸦。

    虽说是白鸦,但因为白衣服容易脏的缘故,她平时只是披着白色围巾,搭配黑色连衣裙和紧身裤,穿着方便行动的小短靴。

    但找到他时,塔诺慕的短靴只剩下一只,而且还是拿在手里。她身上有许多刮出来的血痕,漂亮脸蛋也有擦伤,显然是跑得太急摔跤摔出来的,另一只短靴也不知道飞到哪。她脸上还有糊成一团的泪痕,教派对塔诺慕最不满意的,就是她很容易就掉眼泪,不够坚强。

    看见脏兮兮的塔玛希,塔诺慕直接将剩下的那只短靴扔过去,但她力气太小,别说准头,她扔都扔不远。她将短靴捡起来穿上,一拐一拐走过去抱住又脏又臭的塔玛希,脑袋埋在塔玛希怀里小口小口喘气,喘着喘着就嘤嘤哭出来了。她哭得比乌鸦还难听,好像还说了什么,但塔玛希已经忘了。

    然后塔玛希将自己的短靴给塔诺慕,他则是穿尸体那双大几号的长靴。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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