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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瑟突然很想喝酒。

    假如把人类整体看作一个巨大的生命体,那么陆瑟自认为处于脑细胞的位置,堂堂脑细胞,自然不愿意屈尊降贵,跟“腰部脂肪细胞”甚至“脚癣细胞”倾诉烦恼。

    小佳和陆瑟诞生于同一位置,但不能算是真正的脑细胞,顶多是“脑残细胞”。

    和基友包兴或者爱丽丝谈烦恼有点丢脸,安芷是崇拜自己的学妹,也不是很适合的倾诉烦恼对象,更不要说林怜、千叶理香那些林光政的女儿。

    在一定程度上,陆瑟把冬妮海依看做跟包兴一样的,负责传达脑细胞命令的神经细胞,今天偶然发现冬妮海依也有弱小一面后,她变成了比包兴更适合的谈话对象。

    “冬天吃烤串的人没有夏天多啊……来点啤酒吧。”陆瑟在地铁站附近的烧烤店提议。

    “BOSS你以前不怎么喝酒啊?”冬妮海依感到有点奇怪,但也没阻止,她本身酒量不错,以前在村里就挺爱喝酒,在海上花号喝醉了那次主要是因为喝不惯洋酒。

    于是穿着便服的两人,在烧烤店二楼的角落座位上喝酒撸串,酒肉下肚,气氛逐渐热络起来。

    “我说你今天可真废物,体优生,1米85的大个,八极拳高手,居然被一个中年猥琐大叔白摸了半天!你自己说丢不丢人?”

    陆瑟有意用“猥琐”二字替代了“秃顶”二字,他个人比较忌讳秃字。

    “也、也没有摸半天那么夸张啦。”冬妮海依用大嚼羊肉串掩盖自己的尴尬,“我说了主要是害怕弄错人,二大爷说大人的世界是很难生存的,万一冤枉了别人,因为我的关系身败名裂……”

    喝了两口酒就已经微醺的陆瑟不禁笑出声来:“真有意思,爱丽丝那么小却自称大人,你这么‘大’,却在潜意识中把自己和大人们放在不同的世界。”

    “诶,有吗?”冬妮海依并无这种自觉。

    “当然有。”陆瑟一边说一边开始剥蒜,其实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剥蒜,只是酒精上头,让他觉得手边必须做点事情。

    “首先,我要改正你以及你二大爷的一个错误观念:大人的世界和孩子们的世界并无明显分界,人们都是在一瞬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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