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块牌子而已,并无任何常设人员。只在需要的时候才召开。为了确保法庭的公正性,荣誉法庭采取十二人陪审团制度。

    行政机构作了调整。在整体架构上继续采用执委会制度。但是对原先的体制架构进行了全面的调整,专设了中央政务院作为日常行政工作的机构。另外设置了专门分管司法的机构――仲裁庭,在机构设置的形式上完成了三权分立。

    单良在机构调整的讨论中提出动议,要求设置“保民官”或者“监察委员”,专门负责监督行政机构。而且要和元老院、中央政务院和仲裁庭同样的级别。

    “缺少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单良在发言席上挥舞着胳膊,激情澎湃,“必须有一个高级别的、独立的专门的监察机构,时时刻刻的审议行政机构的一切行动。在对权力的监督上,我们必须采取‘有罪推定’!”

    马甲不由得一笑,单良还真是个活学活用――他听说单良最近借了很多法学、政治学方面的书籍在看。

    单良的发言结束之后,马甲安排安熙上场反驳。安熙很容易的从法理的角度说明,单良的提案是没有意义的。

    “诸位,元老院在本质上是一个议会。议会的最重要的权力是什么呢?”安熙侃侃而谈,“简单说来,议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他在最后的“行政的监督权”上加重了语气,“换句话说,元老院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对行政机构实施监督。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再设置保民官或者监察委员的职位。第一我们不是‘民’,用不着谁来‘保民’;其次我们元老本身就有实施监督的权力,更不需要专门找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来做这件事――谁能保证这所谓的专职监督人员能很好的履行职责?谁又来监督他们呢?我发言完了。”

    单良的动议很快就被否决了,甚至没有进入到更多的辩论中。最后,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了新的政权机构组织形式。

    新版的执委会由9人组成,每人各分管一个方面。9名执委直接向元老院负责。

    这9名执委分别是:

    元老院议长:分管元老院,主持元老院全面工作,负责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执委会工作。

    执委会主席:主持穿越政权的全面工作,兼任穿越国家的武装部队总司令。对外是国家的代表。

    国务卿:分管经-->>

章节列表 转码阅读中,不进行内容存储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