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律除了重申严禁背叛组织、谋害元老、泄漏元老院机密和破坏大业这几项在第二次全体大会上规定的条款之外,明确规定元老在无授权非职务行为状态下不得侵害归化民和土著的人身和财产;元老与归化民和土著之间的关系必须遵守《与归化民及土著关系法案》。

    接着是关于预防元老职务**的,姬信首先回顾了目前在元老中间存在的**现象,指出现阶段元老的职务**呈现的特点是小额度,非现金,多以人情往来的面貌出现。**的高发区目前主要集中在航运、商业贸易、建筑业,主要表现形式为接受归化民和土著馈赠吃请;不经手续随意发包工程;未执行招投标程序销售和采购商品;不经用人手续为归化民安排和调动工作……

    “……凡是过去犯有这样或者那样错误的同志,元老院既往不咎,但是对第三次全会之后还不收手。继续重复这样错误的同志,将执行必要的纪律处分。”

    “这是要双规的节奏……”梅晚忍不住说道。他就坐在距离萧子山很近的地方。身为建筑总公司的负责人,当然知道自家公司是“重灾区”。“这是多干多错,不干不错。”

    “梅总,话可不能这么说,”没等萧子山开口,冰风说,“我看的确得整治整治了。现在也闹得太不像话了:一个女孩子跟元老搞上了,七大姑八大姨都跟着鸡犬升天。归化民和土著都在动这个脑筋,一个个的正经事不专心,光想着怎么钻营:有女儿的想送女儿。年轻没女儿的指望元老瞧上自己的老婆大姨子小姨子……”

    下面的话萧子山没听清,不过光这几句也够让他暗暗皱眉了。难怪在起草议案的时候姬信等人力排众议,非要将纪律条例的事情提请大会审议。原来还有这档子事!说起来元老多搞几个女人不算什么:子嗣多多益善。大不了办公厅来抚养。由此败坏了风气就不好了。

    虽说在本时空,靠女人钻营上位不是什么稀罕事,社会风气对此也是认可的。但是元老院本身有改造社会风气,建立“新道德”体系的理想。元老作为上位者,在这个方面必须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姬信的发言引起了很大的争论,首先是纪律条例这个东西让许多人觉得不爽,似乎剥夺了元老们为所欲为的权力。不过多数人认为这个纪律条例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一个元老毫无约束的话,他的为所欲为也会侵犯到其他元老的权益。正如许多元老曾经就元老不负刑事责任产生过忧虑:互相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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