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姑获鸟开始 第二十三章 轰炸伊始(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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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机。

    远处阳台上的火焰熊熊燃烧,一具骨骸若隐若现,已经被烧得不成人形。

    “不是他,还有!”

    没有任何理由,宋左就断定,那名神乎其技,拿一把加瞄准镜的莫辛-纳甘步枪就差点要了自己小命的活尸狙击手,依旧活跃在战场上……

    焦黑楼架弥漫着烟尘,时而有恶犬的哀鸣和枪声响起,而高低错落,被藤蔓和胡杨包围的荒楼间却安静下来,再也听不到野牦牛枪械那独有的粗暴枪声,也看不见一个隐匿在黑暗中的活尸狙击手。

    宋左的视野里一片空旷,他的弹药包里有自制的各色特种子弹,他却挑了一颗最普通的7·62mm步枪子弹上去,凛冬的枪械无论如何发展,基础都是那场持续将近三十年,让世界为之陪葬的战争,而这种量产子弹的击发时间,却是宋左所有子弹当中最短的。大概只有0·02秒左右。

    尽管不想承认,可在狙击技术方面,自己的确被人家盖住了,只是还有赢的机会,看谁的运气好一点。

    自童年时代,枪械就是宋左最好的伙伴,十二岁那年入手的第一把狙击步枪是德国的g43,小萝卜头一样,顶着步枪,溃烂的皮肤穿梭在各色战场,他想活着,就需要大量的金钱去购买庞贝出产的药剂,想要弄到钱,就又得拿命来面对眼下这样的情况,万恶的悖论。

    蓦地,一个带着贝雷帽的身影出现在宋左的眼帘,他手里端着枣红色的枪杆,右眼抵在十字准星上。

    似乎沟通好的一样,在贝雷帽出现的同时,宋左的瞄准镜里,至少有三把狙击枪口同时洞出,枪口落处,都是自己所在的这颗胡杨树。

    没有思考的余地,宋左拧腰调转枪口,食指扣动RS107的扳机,子弹出膛。

    ……

    一只猩红的两头活尸犬软软瘫倒,口鼻溢出血来,身上却没有任何伤口。

    血蘸!

    李阎手里的虎头大枪沾满恶臭的血迹,脚下歪七扭八,都是弗拉基米尔犬的尸体,其中有一半左右,是死在李阎的血蘸之下,这些凶恶畜生灵巧又剽悍,李阎不怕它们的牙齿和爪子,却不愿意沾满带着强烈辐射的毒血,所以尽可能用血蘸杀掉这些弗拉基米尔犬。尽管字面上没有消耗,可一连动用五次血蘸,杀死了十五只活尸犬的李阎,依旧觉得两眼涨痛,胸口发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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