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还给刘桐赔了好多小钱钱,将她去年辛辛苦苦赚的蜂蜜钱赔的七七八八,然后将仅剩的几瓶水色槐花蜜全送给刘桐作为道歉的礼物了,刘桐当然是照单全收了,然后水色槐花蜜被丝娘当零食,舔啊,舔啊,舔啊,舔完了。

    因为这玩意儿口感适中,又不会蛀牙,丝娘将这玩意儿当糖吃掉了,当然至今为止刘桐也不知道这玩意儿已经被吃光了,因为丝娘吃光一瓶之后,就给瓶子里面灌满水,在封死,无气泡之后,光靠眼力观察是基本分不清的。

    毕竟张春华属于真正意义上能给自己养的蜜蜂下达只采哪一种花的命令,所以张春华收割的槐花蜜,可以真正达到水色,完全透光。

    总之丝娘已经将张春华的赔礼吃完了,刘桐至今依旧一无所知。

    “春华,你有心事?”刘桐推着丝娘往兰池宫那边走,今天懒得乘车,有点秋风吹一吹也挺舒服的。

    “也不是什么心事。”张春华摇了摇头说道,“和我夫君斗了几天智,有些乏了,他总觉得自己做什么能瞒过我。”

    “哦,忧郁青年仲达啊,我以前也还见过呢,人长得还行,就是……”刘桐回忆了一下自己以前见过的司马懿的形象,最后还是没说了,对方什么都好,就是身子和脑子不合拍,真的不会掉下来吗?

    “我知道的,殿下还是不要说了,仲达挺好的。”张春华笑盈盈的说道,捉弄了一段时间司马懿之后,张春华真的觉得司马懿挺好的,“此次前来,我其实是向您来辞官的,毕竟我已经出嫁,也不好继续再霸占着大长秋詹士一职。”

    刘桐闻言沉默了一会儿,她一开始也就是因为收了人司马儁的礼物,才接受的张春华,但是呆的时间久了就发现,和张春华相处其实相当简单,对方聪慧伶俐,什么都懂,也都心里有数,从不会让她为难,也不会给她添乱。

    毕竟长公主这个位置看着轻松,但要像刘桐这样坐的安稳,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至少要知进退,明荣辱,而张春华通人心,从接任开始,就没有给刘桐造成任何的麻烦。

    至于说去年扑街的花生,算了,那真不是张春华的锅,的卢马同样也不是张春华的锅。

    “也对,你已经嫁给司马仲达作为夫人,而司马仲达已经继任司马家嫡子,你也确实不太适合继续作为大长秋詹士,那今天设宴之后,将大长秋詹士的符印退还,其他的你都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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