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思笑,只好憋着。

    之前因为李希圣是李宝瓶的哥哥,所以一开始就愿意心生亲近,几次相处下来,陈平安越来越喜欢这个读书人,不是因为李希圣有一肚子浩然气,不是他作为练气士,初出茅庐,就可以直接跟曹峻打得半斤八两,而是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相处的点点滴滴,会让人觉得舒服。

    比如阿良之于剑客。齐先生之于读书人。

    哪怕阿良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起过剑,齐先生从始至终都不曾跟陈平安说过书上的大道理,但是陈平安就是会觉得,他们就是最好的剑客,最有学问的读书人。

    陈平安在内心深处,希望自己成为那样的人,但是关于这些心里话,陈平安没有跟谁说起过,因为怕被认为自不量力。

    李希圣突然下定决心,“不行不行,委实是良心难安,我不能就这么离开!”

    陈平安刚要说话。

    李希圣突然伸手按在陈平安的肩膀上,神色严肃道:“陈平安,我多嘴说一句,以后跟人相处,千万不要以自己的行为准则,来要求所有人。比如你会觉得拒绝收下桃符一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为你是在为我李希圣考虑,所以问心无愧,对不对?对,很对。但是,你要知道,世间一样米养百样人,你自己心安之后,也要多想一步,想着尽量如何让身边的人,跟你一样心安理得。”

    李希圣拍了拍陈平安的肩膀,“就当我是强人所难,你不用多想。如果换成别人,我根本不会开这个口,但是你陈平安不一样,我觉得你很好,而且可以更好。有些时候,你甚至会让身边的人觉得自惭形秽,知道吗?”

    陈平安一脸茫然。

    我有这么好?

    李希圣开怀大笑,走到栏杆那边,对楼下的书童崔赐招手道:“把行囊拿上来,我现在要用。”

    “好嘞,先生等着。”

    容貌精美如此瓷器的少年赶紧跑上楼,动作娴熟地摘下背后的包袱,里边有文人羁旅必备的百宝匣,装有整套的笔墨纸砚,都是老物件,富贵气不浓。

    李希圣拿出一支毛笔,仿佛是用来专写小楷小篆,略显小巧。笔管上半段,篆刻有“风雪小锥”四字,笔管为竹制,但是代代传承,经过漫长岁月的积淀,散发出一种朱红色的圆润光泽。更加奇怪的是笔尖硬毫,是淡金色,笔挺如尖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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