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身来白了他一眼。

    在大多数人饭都吃不饱的时代,指望着他们去修房子,实在是有些太不现实了。

    烈影公司的总部前身,其实是是旧时代的一座小城镇,由于在浩劫中受到的破坏不是特别彻底,兼之存在受污染程度不深的地下水源,因此数十年后陆续有幸存的人类汇聚到这里生活。

    再后来,一支雇佣军发现了这里,然后以此为基础组建了烈影公司。等到十年前,上代总裁与南边的风家搭上关系,成为了后者的附庸势力,才得以发展得越来越强大。

    当然,所谓的强大,是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衡量的。能够养得起五百多名战士,能够维系起一个数万人规模的聚居地,能够拥有一批依附于自身的小基地、聚居区,在身后还站着足够强大的靠山,完全可以说是混得非常成功的势力了。

    以旧时代的标准而言,秦烽这个总裁不过就是个镇长的级别,区别在于他可以拥有自己的武装,可以对治下领民为所欲为,自身同样拥有强大的力量,看起来更像是一个部落酋长。

    而且这个时代的很多先进技术,都是让他极为看重的,只要能够拿回主世界,经过合适的操作,就可以为自己赚到海量的财富资源。

    “好了,我的城主大人,接下来该怎么发展,你有主意了没?”旁边的宋雪瑶抱住他娇声道。

    “先把军队扩编吧,暂定为一千人的规模。”秦烽说着。

    唐凝愕然瞪大了美目,正要出言质疑,旋即想起这家伙丰厚至极的身家,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以往的烈影公司和獒龙基地,军队规模都不过数百人而已——不是不想多养,而是资源有限,实在养不起太多的人。

    战士所需的衣物装备、武器弹药、基因药剂、工资薪金,乃至于最重要的粮食和水,都是耗费不菲的开支,以这个时代的经济发展程度,哪可能有太多的资源长期养着一群光吃饭不劳作的人?

    所以能够养得起一支数百人规模的军队,就已经属于不容忽视的势力了。

    不过以秦烽如今的资本,养一支千人规模的军队实在是小儿科。就是把他们武装到牙齿都只是一句话的事情,无非是多弄些干净的粮食与纯净水过来而已,剩下的资源都可以通过对外交易换回来。

    “人手可以在城里招募,武器装备去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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