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能让你忽略掉恐惧和诡异,转而全身心地拜倒在她的脚下。

    “喂。”

    周泽喊了一声,

    对方却还在走,她的到来,似乎只是为了引起周泽的注意,然后把周泽带入另一个地方去,她应该类似一名信使。

    能够让可以在黄泉路上来来回回走的旗袍女充当信使的角色,背后的那个人,肯定不同寻常。

    只是,见旗袍女已经和自己拉远了距离,周泽直接转身回了书店。

    笑话,

    你酷酷地来,一声不吭,

    你再酷酷地走去,我难道还得跟苦情剧里的男主角一样不停地追着你跑和喊?

    这里又不是地狱,是阳间,

    这臭毛病,

    真是惯出来的。

    关上了书店门,周泽伸了个懒腰,重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让白莺莺给自己倒一杯咖啡。

    他不知道的是,在自己转身走入书店的刹那,

    远处那个出尘的旗袍女“嘎吱”一声,一脚踩入了水坑之中,

    她回过头,

    露出了自己的那张满是肉蛆狂欢的脸,

    有些不敢置信!

    他,

    居然就这样回去了?

    而后,她似乎在犹豫,自己是不是需要重新再走一遍?

    再以之前的姿态,再以之前的气质?

    “吧唧。”

    一双黑色的雨靴踩在了水坑中,一名头发全白的男子伸手弹了弹自己帽檐的水珠,略显苍白的手,放在了旗袍女身上。

    旗袍女当即开始憔悴,化作了一张纸人,在雨水之中慢慢地被淋湿,到最后,彻底糜烂于水洼之中。

    “算了,既然请不动,那我就亲自去拜访吧。”

    男子一身咖啡色的外衣,英伦风格显著,但那一头的白发,却让他的气质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这个年纪,这种头发,

    活脱脱地十年前所流行的杀马特。

    但男子却依旧我行我素,缓步行走着,最终,他走到了书店门口,推开了书店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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