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你这边也是,如果要签影视版权转让合同,也是要签保密合同的,不能外透。”

  梧桐:“怎么样,要不要给你两天时间考虑一下?”

  考虑?

  考虑个锤锤呦!

  肯定是先把合同签下来,先把这个版权费弄到手再说啊!

  苏木:“不用考虑了。”

  苏木:“我觉得我一个新人作者,对方愿意出价800万来买我这部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已经很有诚意了。”

  苏木:“所以,就这么定了吧!”

  梧桐:“这么说,你同意以800万的价格,出售你这本小说的影视改编权了。”

  苏木:“对,同意了!”

  梧桐:“好,我拉个群,你和网站法务,还有影视公司那边的人员,你们三方一起聊一下这个问题。”

  接下来,梧桐邀请苏木加入了一个讨论组,里面有起点网站的法务负责人,还有那家影视公司的负责人。

  三方人员就这么在讨论组里,聊了一阵子,其中涉及到了苏木打算将这本书写到多少字。

  苏木也没隐藏,坦白说,书已经写完了,总字数570多万字。

  另外就是起点网站!

  起点网站也不是白分走400万的,拿了这个钱,也是有责任的。

  根据三方合同,起点网站,需要让他的这部小说,获得更高的知名度,更高的曝光度。

  直接点来讲,就是要给这本书,弄到更多的推荐,让这本书拥有更多的粉丝数和知名度。

  这样一来,等到这本书真的被改变成影视作品的那天,就自带一大批粉丝和话题。

  无形中就减轻了影视公司的宣发成本。

  收视率也会有一定的保障。

  而且,现在所有的三方合同,都是如此,不存在网站白分钱的情况。

  拿了钱,是要办事的!

  只不过,让苏木可惜的是,因为自己只是一个新人作者,之前也没有什么成绩,只能和网站签订普通的合同。

  如果把普通的合同换成大神合同就好了。

  普通合同是和网站55分这些版权费什么的,但是,大神合同绝对不是。

  37分,28分,作者才是拿大头的一方。

  如果是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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