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仙想给沈寒花钱,也不知道买什么。
可即便如此,刘天仙还是刷了上百万美刀。
足见比弗利山庄的消费有多高。
一般人还真承受不起。
回到家,刘小丽准备亲自做饭,请沈寒吃一顿西餐。
却被沈寒拒绝了。
“还是我来做吧,做一顿丰盛的中餐。我之前看过冰箱,各种食材还算齐全,有什么做什么吧!”
论饮食文化。
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跟华夏相提并论。
外国人不说茹毛饮血吧。
起码在饮食方面还比较落后。
喜欢吃生牛排、果酱,然后再配一些烤鸡、面包什么的。
太单调,也太难吃了。
沈寒初来乍到。
刘小丽作为东道主,想一尽地主之谊,这心思他能理解。
但他真吃不惯西餐。
刘天仙把刘小丽拉到一边。
“妈,沈寒做的饭可好吃了,你是没尝过。每一次我在家都缠着他做饭。”
“给你的感觉就像是:每天只要能吃上沈寒做的一顿饭,整个世界都会变得十分美好。”
刘小丽捏了捏她鼻子:“有那么夸张吗?各种山珍海味你都吃过。”
“怎么像一个饿了好几天的小乞丐一样,用词这么夸大?”
刘天仙抹了抹鼻尖,娇哼道:“妈,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一个小时后。
沈寒端着两盘菜从厨房走了过来。
氤氲的香气,即刻笼罩了整个客厅。
一道红烧鱼,一道炖鸡。
都是最普通最普通的菜。
但沈寒却能妙手生花。
用最普通的食材,做出非凡的味道。
刘小丽深吸了一口香气。
顿时感觉自己年轻了二十岁,胃口大开。
“嘿,还真香。确实比冰冷的西餐香多了。终于可以敞开肚皮吃了。”
刘小丽拿起筷子,开始狼吞虎咽。
在米国待了这么多年,她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方式和餐饮文化。
刀叉用的很溜。
但美味的中餐。
还是最能勾起她的情怀和食欲的。
“真香!以后我要是能聘用这样一个大厨,就不用吃西餐了,天天吃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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