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大旗,双腿一夹,胯下马立刻向其冲去。

    张三爷手中一杆长矛,无论戳刺拍打都带着巨力,比起赵云刘禅虽失之精巧,但已渐有大巧不工之意。

    若论杀伤效率,此时的张飞还更高一筹。

    那白马将领见此已是骇得魂飞魄散,完全没有斗上一斗的勇气,打马便走。

    可他胯下虽也是好马,却哪里跑得过乌骓?

    且他手中一柄汉剑,马上作战本就吃亏,还耍的极其笨拙,明显武艺不精。

    若不是仗着精锐亲兵保护突围,恐怕不等张飞杀过来,他已死于战阵之中了。

    领兵追杀至此的张飞挥起长矛扫将过去,当着无不惨叫着摔成滚地葫芦。

    眼见那白马将已近在眼前,张飞一声暴喝将长矛刺出:“陆逊小贼看矛!”

    “啊——!”

    那白马将欲以手中汉剑拨打长矛,却哪里拨得动,一交手便被刺透了肚子。

    “哈哈哈哈!”张飞挑着尸体大笑出声,高声喊道,“陆逊小儿已死,尔等还要枉送性命吗?!”

    其麾下范强、张达亦是奋勇作战,此时也杀了扛旗的骑手。

    山间此时早已杀得血流成河,寒冷冬日里,热血流淌间蒸汽升腾,仿佛起了雾一般。

    浓重的血腥味挥之不去,让人闻之欲呕。

    吴军眼见张飞一枪挑了主帅,帅旗已倒,大部分人很快丧失了本就不高的战斗意志,纷纷跪地求饶。

    “哦——胜啦!我们胜啦!”

    “哈哈哈哈!”

    汉兵:“兄弟,咱们赢啦!吴狗被咱们杀败了!”

    夷兵:“是啊!我看见他穿甲了,你先别拽我,我去把甲扒下来!”

    汉兵与不同种族夷兵用各种语言欢呼起来,彼此甚至听不懂各自在说什么的人,此时的喜悦却是相同的。

    胜了,便可以回家,就不用死了。

    或许未来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多几顿饱饭吃。

    “嗯?”兴奋过后,张飞正待割了陆逊首级,却又发现异样。

    此人分明只是个二十左右的小将!

    虽未见过陆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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