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的规定,裙子要分成舞会、晚宴、散步、乘车等各种类型,回乡下探亲或者聚会时还有专门的乡村服装,而在隆重场合则要特地穿上最华丽的晚礼服。

    当然,虽然这些服装听起来很多样,但实际上小姐夫人们最常穿的或许还是黑色长裙,因为在这个年代里,她们几乎每年都会有一段时间要穿上一身黑,以此悼念已故的丈夫、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是姻亲家庭。

    而当亚瑟看到下一段关于男女交际的规定时,顿时又觉得被各种繁琐规定填的严严实实的脑袋又被压上了一层沉重的大理石。

    乘坐马车时,绅士从来不会坐在非亲属女性身旁,而且需要坐在背对马匹行进方向的那一侧,把对面的座位让给女士。并且时刻注意不要踩到女士的裙子,下车的时候,绅士则应该先下并准备搀扶这些穿着宽大裙撑以致于行动不便的女士们下车。

    对于这点,亚瑟倒不是很在意,反正他也没什么机会碰见这样的遭遇。

    和他一起坐车的向来没有女士,而是一些平平无奇的普通绅士。

    比如说常常以‘Fuck’开头,以‘Shit’结尾的伦敦大学古典文学系高材生,皇家海军水手语言的集大成者,大不列颠文学界在19世纪的最大遗珠,‘行走于大地之上的泰晤士河’——埃尔德·卡特先生。

    又或者是写了一辈子书,但到头来还不如他那个6岁儿子,常常自称爱好和平,但一言不合就打开军火库,取出3500吨弹药轰炸巴黎杜伊勒里宫的‘法兰西恐怖分子’,并因此身价倍增导致不得不润英国的卷发胖子——亚历山大·仲马。

    还有在剑桥大学学了几年神学,结果不怎么看《圣经》,反而看上了拉马克主义,并认为牧师们的神创论是在放屁的科学教皇——查尔斯·达尔文。

    最多最多,也就再加上一个虽然未来会被誉为‘活着的莎士比亚’,但却始终不能入不列颠文学批评第一人埃尔德·卡特先生法眼的小报记者——查尔斯·狄更斯。

    和这些人交往,确实不需要像是上流社会的交际那么注意,除非他们几个突发奇想打算给自己套上裙子。

    正当亚瑟以为自己可以逃过一劫时,他的目光又落到了下方的一行字上。

    ——合乎礼仪的年轻未婚女性如果在没有陪同的情况下就不能出门,一个得体的淑女也不应该四处张望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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