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的妇女,神情焦急过来报警:“警察同志,有我女儿的消息了吗?”

    “大妈,别急,有什么情况慢慢说。”李想尽力安抚,示意大妈慢慢说。

    “1月28日,我们走完亲戚回家,因为催她结婚,我和我女儿吵了一架,第二天她就离家出走了,只留下一张字条,到现在我们都没联系上她,请你们帮帮我,帮我把女儿找回来。”

    李想翻了翻报警记录,发现眼前的女子前两天已经过来报过警了,根据警务系统里的记录显示:

    报警人,也就是眼前的女人名叫吴秋芬,她女儿王丽萍,年龄22岁,于1月29日离家出走,留下字条:我现在就去追求幸福了。

    系家庭矛盾所致,不予立案。

    这种情况,警察一般是不出警的,最多就做一下记录。

    毕竟是因为和家里人吵架离家出走的,这类情况比较普遍,且离家出走的又不是什么未成年,所以警察一般情况下都是不管的。

    就算想管也管不过来,只是简单的将情况登记下来,便不做处理了。

    没想到,今天她又来了。

    “这么多天一次都没联系上吗?”

    今天是2月6日了,距离王丽萍离家出走已经9天了,吵架的话,也应该已经气消了,不可能一个电话都不接啊。

    “电话打不通,一直显示关机,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只要她肯回来,妈妈再也不逼你相亲了。”

    母亲声泪俱下,让李想心里也有些难受,但能感同身受。

    别误会,他是对王丽萍感同身受。

    又是催婚,又是相亲,他也深受其害,这也是他今年不回家过年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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