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结束,转而进入易科秋季发布会的重播。

  高通公司的总部会议室,多位高管看着这一幕,齐齐沉默。

  易科做好了准备……

  做好了什么准备?

  是手里已经有藏着的基带芯片,还是已经做了大打专利战的准备?

  高通掌门人雅各布一阵头疼,自家已经和易科谈了一阵了,但是,双方互不认可对方的价格与条件,也就拖到了这个时间。

  明明前两年是一片大好局面,怎么都到了今天这种两难?

  是保持沉默,还是积极磋商,又或者发起专利诉讼?

  雅各布强忍住叹气的冲动,平淡的问了句:“方总说他做好了准备,你们怎么看?”

  会议室里静悄悄的没有声响。

  正当雅各布有点生气之际,他听到了来自法务副总裁霍伊斯的发声。

  “易科和方总已经在为专利战留存证据了。”霍伊斯十分肯定的说道。

  雅各布皱眉询问这位法务专家的意见:“怎么说?”

  “易科这几年做了很多通信专利的组合动作,用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进行了搭配,也和我们已经存在一些相互授权。”霍伊斯认真的说道,“我们今年与易科的专利授权实际是去年截止的五年期框架的延期。”

  “从八月份开始,易科就在积极的与我们谈判,增加互授,试图改变授权费的收取方式,雅各布,各位,包括方总面向全球观众所说的话,所表示与高通的合作关系,这都是会被法院考虑的‘善意’和‘积极’。”

  “我们的标准必要专利必须要遵从FRAND原则,美国和欧洲过去的案例都有力的支撑着这一点,而如果真正到了司法裁决这一步,把FRAND原则转化为利益第三人合同,需要考量的就是双方都应该履行的善意谈判义务。”

  FRAND原则,Fair、ReasonableandNon-Discriminatory,公平、合理和非歧视。

  霍伊斯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会,示意自己这段话很重要。

  欧美法院通常是把FRAND原则认定为利益第三人合同,实施者可请求专利权人履行合同义务,这种“原则”是实质性的“合同”,是有合同效力的。

  只要易科,或者,只要任何人愿意支付合理的技术许可费来使用专利,法院就会默认这个费用足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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