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掌,把那可儿搧得踉跄几步:“干什么?好好说话不行么?”

  那可儿仰天倒在地上,满脸惊惶:“千户……千户死了!”

  “什么?”

  马哈木勐地坐起,只觉头晕目眩。

  那可儿接下去说了些什么,马哈木压根没有听,他光着膀子冲出蒙古包,跳上一匹无鞍马,旋风般冲进了千户大帐。帐门处有两人伸手想要拦阻,被马哈木勐地撞开。

  然后他就看到了拉克申暴眼圆瞪的尸体,看到了他咽喉下方的伤处和周围大片血液凝结后的深黑色。

  拉克申这个舅舅,对马哈木是不错的。或许是出于对早逝的姐姐、姐夫有点补偿心理,他给了马哈木百户的职务,给了起家的二十个骑兵,每次划分草场的时候,也总是把靠近河滩的那部分划给马哈木。

  在看到尸体的瞬间,马哈木的心里有那么一点点的悲恸。

  但这种悲恸情绪转瞬即逝。草原上的勇士坚韧得像铁,冷酷得像是白灾时天空飘落的雪,而机敏和警惕,就像是为族群放哨的公羊。做不到这些的人,就没资格成为部落的首领,没资格在成吉思汗的威压下掌控一个千户。

  在马哈木的印象里,他的舅舅拉克申是这样的人,他自己也要做这样的人。

  “凶手是谁?是谁干的?”

  身边数人一齐摇头,有人低声道:“值夜的拔都儿早上进帐,发现千户已经这样了,他们说没有人进出过大帐,营地周围各处岗哨也没有见到过特殊的动向……”

  马哈木发出哭喊,跪倒在拉克申的尸体旁边,他凑近了端详伤口,确定这伤口是由干脆利落的一刀造成的,切开肌肉和筋腱时非常顺滑,以至于肌肉勐然收缩,把血管和气管都暴露在外头。

  这种切割脖颈的办法,是蒙古人惯用的,用来杀羊杀人杀马,都行。

  当然,经验丰富的屠夫还可以直接划开胸口,伸手掐断心脏上方的大血管,使血液积存在体内,但用那种做法对付大活人,怎也要两三个同伴帮手,否则可没法制住乱动的手脚。

  毫无疑问,杀死拉克申千户的,是蒙古人,而且只有一个人。而且这个人,还很熟悉扎营驻营的规矩!

  是谁干的?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难道是有人对大汗折返草原的决定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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