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是清廷的标志之一。

  然后便感到三观颠覆,头皮发麻,心里那口气不但没平息,反而更加严重。

  他想起来了,后面的婉容也没有缠足,好像清朝的宫里的嫔妃皇后都没有缠足的。

  赵传薪不想说话了。

  吃完了饭,他说:“你们先休息,我去找找唐人街,先踩踩点。”

  唐人街是个人声鼎沸、肮脏、拥挤的地方。

  即便天色已黑,这里却依然人头攒动。

  能听到喝骂声,吃饭声以及一些古怪的声音。

  许多人对赵传薪投来好奇的目光,因为他穿的过于光鲜了。

  在这里但凡是穿着光鲜的,必然是洋人。

  这时候,一个弯的胡子都翘起来的壮硕白人,两根拇指弹着有弹力的背带,堵住了赵传薪的去路。

  “嘿,你要去哪?”

  “回家。”

  “我没见过你。”

  “你说对了。”

  白人壮汉愣了一下。

  “嘿,如果是新来的,需要向我报备。”

  说着,向前一步,伸手要去抓赵传薪的大衣领子。

  此时,已然有一群华人围观看热闹。

  赵传薪挺恼火的。

  这里人多建筑杂乱,他想隐蔽行事都不行。

  看白人壮汉倨傲的态度,并且想要动粗,他直接掰住对方的食指,往后一按。

  “啊……”

  十指连心,掰手指头这个招数相当好用。

  壮汉的腰一扭,身体矮了半头。

  赵传薪趁机松手,两手按住对方的脑袋,抬起膝盖撞了过去。

  白人壮汉脑瓜子嗡的一声,满脸开花,向后倒去。

  赵传薪的力气相当大,这一撞可不轻。

  他屈膝跪在壮汉的胸口,将他腰上的转轮手枪给缴了。

  只不过是来踩踩点的,他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想了想,拿转轮手枪扳开击锤,顶住了白人壮汉的脑袋:“你是谁?”

  “你这个混蛋,你把我打伤了。我是这里的警员,你这个蠢货,你完蛋了!”

  赵传薪倒握着枪把,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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