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自然是漠北的哲布尊丹巴,剩下的两位,则是两大法王的徒弟,被皇帝留在察哈尔和绥远二地坐镇。

  可以说,蒙古地区的宗教,由他们三人掌控。

  这五人的转世,都是由朝廷来掌控,如果没有朝廷官员见证,就不得继承。

  剩下的,自然就是各地的大寺庙,属于徒子徒孙。

  对于漠南地图,两位呼图克图大喇嘛倒是识趣,分别收了数名汉人、蒙古人为徒,从而分散到各地收拢信仰。

  这些大寺庙的转世,一般都是在上一级的喇嘛监督下,按照自有的章程延续,朝廷都是不怎么管的。

  久在蒙地行商,所有人都明白,宁愿得罪贵族,也不能得罪喇嘛。

  翌日,宋良无聊下,在承德附近的部落闲逛。

  作为汗帐所在,承德的蒙古部落格外的不同。

  首先,所有的部落没有奴隶阶级的存在。

  汗帐内所有的奴隶,都被放归为牧民,如果贵族老爷们想要役使他们,这必须拿出钱财来雇佣。

  由此一来,奴隶、贫民,组成了雇佣民一阶级,获得了大部分的自由权。

  仅此一策,汗帐内的贵族势力大减,只保存了财富。

  而在察哈尔,绥远等地,这是远远不可能达到的,朝廷也没有那么多的力量来推行。

  但汗帐不一样,皇帝为所欲为。

  除了百户、千户的划分外,平日里游走在各部落,掌管司法的,竟然还有断事官。

  关键是,人家还有品级,正七品。

  他来的倒是凑巧,碰到了一场家产纠纷。

  一家百户病亡,留下了十几万亩的草原,数万只牛羊,以及许多的钱财。

  露天下,断事官坐上位,一旁坐着附近的百户、千户来作证,寺庙里的喇嘛,也同样在见证。

  底下则站着百户一家人。

  “断事官老爷,所有的钱财都应该由我来继承,小弟继承的根本就不算。”

  台底下竞争的三兄弟,长子要求继承所有的爵位财富,而幼子则拿出了草原幼子守灶的规矩。

  不过,老二则提出了均分原则。

  三人说的都非常有道理。

  长子继承制,是朝廷颁布的律法;幼子守灶是多年来蒙古民间的潜规则;均分,则是自达延汗后产生的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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