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的脚。

  十只脚趾,八个叉,五个脱皮,一个溃烂发脓,确实也比较严重了。

  “去,架个锅,抓半斤柳叶,煮沸了叫我。”

  随手吩咐这位把总的亲兵,朱谊汐毫不客气。

  把总是正七品武官,约莫指挥四百来号人,其上是千总。

  如果在卫所,就是副千户了。

  “快去啊!”把总连忙呵斥道,然后陪着笑脸说道:“大夫,额姓张,张增寿,您可以叫我增寿。”

  “我还是叫你张把总吧!”

  朱谊汐随口道。

  “行,随您便。”

  张增寿笑着,眼巴巴的看着另一边逐渐煮沸的热水。

  “好了!”朱谊汐瞅着差不多,这才让人端过来。

  冒着热气的水盆中,满是柳叶。

  “您把脚放上面,让热气蒸一会儿。”

  “好咧!”张增寿咧着脸笑道,好似个憨驴,让朱谊汐想起来某位大导演。

  泡了半刻钟,水凉了,朱谊汐才道:“再下水泡足三刻钟,早晚各一次,约莫着七八天就好了。”

  “诶?”泡了一会儿,张增寿大奇:“这竟然不怎么痒了,嘿,多谢大夫,您本事真大,城里的一群庸医,我迟早宰了他们。”

  “对了,以后脚痒就别挠,越挠越烂。”

  对于这些丘八,朱谊汐忍耐度很高,毕竟人家挎着刀,就算是偿命也不值得。

  但在张增寿看来,这位年轻的大夫,不仅医术高明,而且说话清楚,不引经据典,态度不卑不亢,比那些老头子好多了。

  钱花的值,太值了。

  正待他再说几句,忽然,总兵的亲兵走来,板着脸说道:“总兵让大夫过去。”

  “好!”朱谊汐点头,让大头跟着。

  走了几百步,来到中军营帐。

  羊毛毯铺地,虎皮椅子,金银珠宝挂满,外加两口火炉,可谓是暖和又奢华。

  白广恩乃是流匪出身,但却因为镇压流匪,而一直升官发财,官至总兵,甚至因为其彪悍的性格,受到孙传庭的重用。

  当然,在松锦之战,其子被俘,写信让他归降都被拒绝,忠心得到保障,自然就被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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