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公徐鹏举这样的明廷开国勋贵,原本各府的宅邸都不大。

  那些规模庞大的大宅,基本上都是官员不断侵占周围百姓房产兴建的。

  苏泽刚刚进南京城的时候,就让徐渭梳理了争产官司,并且鼓励百姓来告官,拿回他们被侵占的田产。

  剩下的那些产权明确的明廷旧臣的宅子,如果是临淮侯李家这种经过核查没有残害过百姓,没有贪污劣迹的前明官员,东南也会发还房契,让他们搬回府邸居住。

  临淮侯李廷竹原本被赶到城外农庄,后来经过核查,李廷竹在任期间确实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

  而李廷竹家的宅子也确实是祖产,于是又将临淮侯府发还给了李家。

  李言恭夫妇如今就住在老临淮侯的府上,不过侯府的匾额已经被拆掉了。

  但是南京的房子价格贵,租金也不便宜,虽然东南的官员俸禄要比明廷高多了,但是在南京生活还是大不容易。

  对于这些在南京就任,名下又没房子的官员,苏泽也不可能逼着他们贪污。

  那些靠着自己俸禄养活家庭,也想要通过进步改善自家生活的普通官员,苏泽提供了三种选择。

  第一种是廉租,南京城内也有不少无主的院子,苏泽命令工部将这些院子改成了大杂院,低价租给这些官员。

  只不过这不是将整个院子全部租出去,而是将一座院子的厢房拆下来,一间一间的租出去。

  这种院子被南京百姓称呼为“大杂院”,四五家乃至于七八户挤在一起,厨房和茅厕都要共用,这生活条件可想而知,只有一些单身的官员会选择租住这种廉价的房子。

  第二种是官邸和宿舍,不少官府衙门本身就有居住区域,比如知府知县的衙门,仪门后就是知府知县的私宅。

  县里的县丞主簿也都在县衙附近有配套的住宅。

  这些衙门往往还有县吏居住的宿舍,条件上自然要比大杂院强不上。

  不过苏泽对于官邸和宿舍也提出了要求。

  地方主官到任之后也不得私自翻修官邸,不许在本地私置产业别居,必须要住在官邸中。

  随同官员住在官邸中的,只能是官员本身的直系亲属,且雇佣的仆役数量有限制,这些仆役的雇佣费用也必须由官员自己掏腰包,不得由衙门承担。

  而吏员的宿舍也只能本人居住,不能将宿舍转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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