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一样。

如果说,他的老合约对于一个影视新人来说,是最合适不过的合约。

那么现在他拿在手上的这份,已经不是合适的问题了。

这已经有点让步的太离谱了。

首先,吴罪的原合约是,与光远55分账,同时,光远提供一系列诸如运营、公关、艺人基本服务之类的服务。

而现在。

依旧是分成,只不过这个分成比例来到了七三分。

当然,是吴罪七,光远三。

其他条件照旧不变,而且规定吴罪每年至少为光远拍摄两部电视剧的条款也没了。

现在,这份合约上没有任何限制吴罪的条款。

说句难听的,要是吴罪有点什么歹心,他完全可以光拿钱,一点事情都不做。

并且最离谱的是,还提供1000万签字费。

和原来的20万形成了天差地别的差距。

“不是....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公司账面上有1000万流动资金吗?”吴罪发出了这个直达灵魂的问题。

“这个嘛....”

刘思彤挠了挠秀发:“1000万还是有的,前段时间我们凭借《征服》和《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也赚了很多,所以,1000万还是能拿得出的,总之,得对得起你现在的身价不是?你可是准影帝,现在去到哪都不可能少于这个价位的,我们是熟,但是熟归熟,还是得公对公,私对私,不能占你的便宜。”

“......”

吴罪无奈的摇了摇头。

刘思彤还是那个刘思彤,光远还是那个光远。

不过他也没说什么。

因为这1000万确实是他该得的,他也知道,如果他不收下的话,刘思彤的心里也不是很好受。

所以吴罪也没有拒绝。

但是,还没完....

接下来,刘思彤又拿出了一份合约。

“这是....”

“这是光远传媒的原始股无偿转让合约。”

刘思彤把合约推到了吴罪面前:“是这次的条件之一,10%的原始股,只要签下,你就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这我不能要!”吴罪摇头,果断拒绝。

他好歹是出身于商业世家的,对于一些东西的认知也很高,自然也知道现在他面前的这份合约代表着什么。

原始股,可不是那些被稀释了不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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