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书合上给江白看了下封面,“行秋写的那本《沉秋拾剑录》。”

    她一直想找时间好好看来着,结果老是被其他事情耽误,好在快看完了。

    但看的快也有烦恼,“可惜第一卷马上就要看完了,而我只买了这一本。”

    “那咱们去书店买呗,顺便逛逛街。”江白提议。

    胡桃正好看书看得累了,也想出去熘达一下,“那就走吧!看看书店还有没有第二卷。”

    她将书放进房间里,大概花了半个小时,换了套衣服出来。

    最近璃月港的温度比平时要冷不少。

    胡桃换了身带有白色毛毛领的蓝色圆领袍,毛毛领垂下两个小球球,走起路来一蹦一蹦的。

    下身是一件同色系的马面裙,马面裙很长,遮到了小腿,脚上穿着一双同样有毛茸茸围边的靴子。

    她头发倒是没和往常一样扎两个马尾辫,而是直接戴了个毛茸茸的帽子,帽子上点缀着两朵红色的梅花,倒和她身上红色的腰带非常搭。

    这一身跟她平常喜欢的那种便于活动的衣服完全不一样,看上去像一个饱读诗书气质出尘的温婉小姐。

    前提是,她不开口的话。

    “怎么样,本堂主的新衣服,好看吧!”胡桃转了个圈,得意的炫耀自己的新衣服。

    江白轻咳了一声,遮盖住有些发红的耳尖,“真要我说的话,这衣服在我看来也就一般般......”

    见胡桃的绣眉即将蹙起,他话音一转,“但当它穿在堂主身上时,顿时就不一样了!就好像是千里马遇到了伯乐,终于展现出了它的价值,以至于我那贫瘠的词汇完全无法形容堂主的美丽......”

    胡桃被他夸得脸蛋有些发红,都囔一句,“你这什么乱七八糟的比喻......”

    哪有把衣服跟人比作千里马和伯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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