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有点难度啊。”

“盗版唱片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乐坛歌手们最大的敌人,但这么多年成功的案件很少。”

“因为盗版厂商的打击难度太大了,他们四处分散,成本小,易复制,打掉一个盗版,还有其他盗版,根本不可能杜绝。”

“而且,走诉讼流程的话,所需要的时间太长了,很多时候歌手的热度都开始消退了,官司还没开庭。”

“往常这种案件,最后基本上都是大事化小,不仅麻烦,而且还容易惹得一身骚。”

虽说这方面不是罗祥的专长,但对这些东西他还是了解不少。

而且他分析的也确实是如今的现状。

打击盗版当然可以。

法律也支持。

但问题是,这其中的实际操作难度很大,毕竟盗版商很多,需要大量证据,需要大量数据。

这些都是难点。

就算是辛辛苦苦打击了一个盗版,但还有密密麻麻的盗版厂商存在,根本就没办法解决根本问题。

不过。

顾修既然决定的事情,那自然不可能毫无准备:

“你先给所有,发行我的盗版歌曲的盗版厂商发律师函,之后我自然有办法解决他们。”

“律师函当然没问题,不过作用恐怕不大。”罗祥提醒道。

“找准其中最有钱的那个,直接去起诉就是了,到时候搞点媒体,宣传一下这件事情,很多流程会被加快。”

“让媒体宣传?”

罗祥眼前一亮,明白顾修的意思:“老板你想要让舆论吵起来,然后施加压力,加快诉讼速度?”

这倒是一个办法。

不过……

“即使是成功了,但盗版行业大多都能够迅速死灰复燃,如果老板你想要以此来杀鸡儆猴的话,恐怕没那么乐观。”

罗祥再次提醒。

他觉得顾修是打算杀鸡儆猴,在别的行业或许可能,但在盗版行业里,作用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富贵险中求!

发行盗版,真的很赚钱,而且成本还非常低。

杀鸡儆猴是让猴子怕。

但人家不怕,你杀再多鸡也没用。

“谁说只有杀鸡儆猴?难道就不能让猴子当大王吗?”顾修一笑。

不是杀鸡儆猴?

让猴子当大王?

罗祥奇怪,想要追问,顾修却神神秘秘的,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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