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建国到底年轻,此时三言两语,便被噎的说不出话来。

顾修此时站出来了:“爸,我记得这个饭店,法人注册人写的张伯伯吧?”

顾建国点点头。

当初饭店筹开的时候,为了这个法人的身份,张富光和王志强两人还起过争执,都想抢着当法人。

毕竟算是法律意义上的老板,说出去有面子。

为了这事,当初张富光找上了顾建军,让顾建军从中调停,让他成功当上了饭店法人。

往后更是时常以老板自居。

耀武扬威。

“那老爸,你欠张伯伯钱吗,写过欠条吗?”顾修再问。

顾建军摇头,他不欠钱。

相反,张富光欠他钱,最近的这五百没写欠条,但当初开饭店的时候,那两千块钱是写了欠条的。

顾建军不明白顾修问这个干什么。

“那可太好办了。”却见顾修嘿嘿一笑:

“法人,说白了就是公司的主要法律负责人,有任何债务和事故,法人都是主要负责人。”

“意思就是说,饭店现在关门了,但饭店的欠款和债务,责任都在法人身上。”

“从法律意义上,这欠款跟老爸你没半毛钱关系。”

“所有钱,都是张伯伯欠的。”

什么?

张富光吓了一个激灵,他没什么法律常识,但也觉得有点道理的样子:

“你……你胡说!”

“是不是胡说,张伯伯你找个律师问问就行了呀。”顾修眨眨眼。

“可是顾建国签了字的,写了保证书的,保证书上白纸黑字写了的,他承担饭店的欠款!”

“保证书又不是欠条,我爸也没欠你钱,债务自然不能转移。”

“就算是写了保证书,一样不用我们赔。”

说到这里,顾修摊了摊手:

“毕竟,欠款人还是饭店法人,就算是告到法院,这钱也是法人该赔的啊。”

什么!!!

三言两语,张富光直接被吓得一屁股坐地上,面色惨白,大呼造孽。

一万二啊!

这是要自己老命啊!

顾修却只是撇撇嘴:

“爸,走吧,本来你还打算平摊,不过看样子张伯伯不想平摊,那咱们也没必要抢着还钱。”

“可是……”顾建国看看张富光的样子,有些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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