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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拿着这些布条,跑到了路边,分别包裹住了拳头大小的泥土,然后跑回来,把那小包分别塞进这些地老鼠的嘴巴里面。

    再把布条饶到了他们的脑后一圈,紧紧地绑住。

    “好了!听着这些地老鼠的惨叫声,就很心烦!这条毛巾,用了三年了,我本来就想换掉的,现在也算是物尽其用。”

    “不过呢,这几个地老鼠,现在是真正的吃土了,我呸!”

    他心中很有气,之前被那只大公羊的惨样吓得不轻,恨不得现在当场就打死这几个犯罪分子。

    “哈哈哈……”

    没有了惨叫声烦人,大家顿时感到清静了很多,齐齐的对着这个年轻娃子竖起了大拇指。

    有才!

    这个叫做张德的小家伙,是老村长的小儿子。

    他打小就是古灵精怪的,鬼主意特别多。

    也就是他家比较有钱,所以才舍得这么浪费一条看起来还能用的毛巾。

    要是换上这一个小队的其他人,是绝对不舍得这么去做的。

    这个时候,别说在乡村,就是城里的那些职工,一身衣物一连穿上十几年的,比比皆是。

    哥哥穿了弟弟穿,弟弟穿了妹妹穿,甚至还改动一下尺寸,给孙子孙女穿。

    为了裤子能够穿得更久一点,这个时代的裤子膝盖上,在刚刚做好的时候,就会用一块厚厚的布条,把裤子的裤脚膝盖处,叠加缝上厚厚的一层布。

    这样的话,就可以穿上很多年了。

    这种在裤子膝盖上面打补丁的做法,几乎家家户户都一样,成为了一个时代的特色。

    因为这时代的成衣店铺很少,一些进口服饰又太贵,所以大部分的衣物,都是人们去城里买回布匹,由家里人自己做的。

    就是因为如此,缝纫机这种半自动缝衣服的机械,才能够风靡起来,成为最时髦“三转一响”之一。

    “也不知道,其它的两支小队,抓获了剩下的那些地老鼠没有?”

    张德走在林海身边,有些心急的问道。

    先前大家都被吓得不轻,心里的怒气根本就无法消除,不将剩下的那些犯罪分子全部抓获,心中的那股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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