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 331 提前推出的“广而告之”(2/7)

章节列表 转码阅读中,不进行内容存储和复制
在关系好呢。

    红光出版社也好,华夏音像公司也罢,都是正经国字号。

    国字号出品的商品,当然可以去新华书店上架啊。

    因此,早在六一儿童节之前,大量《红旗飘飘》的录音磁带跟黑胶唱片,就已经进入了新华书店,并且还在最显眼的位置,甚至还贴了不少广告标语。

    广告语也很有意思:“阿强出品,必属精品!红旗飘飘,为国喝彩!”

    嗯,这个阿强,指的就是曹志强的艺名。

    是的,曹志强没有继续用“强子”这个名号,而是又开了一个“阿强”的小号。

    主要是吧,强子这个笔名,本来就是当初曹志强起的一个带点调侃味道跟痞子味的名字,其实跟现在的主流并不符合。

    简单说就是不怎么高大上,太土了。

    不过既然已经出名了,就只好继续用了。

    但是,曹志强并不想把强子这个笔名,继续用在歌手身上。

    他觉得吧,最好还是分开比较好。

    虽然笔名艺名分开,会少很多流量,不过这一点他并不担心。

    只要作品好,小号也会一飞冲天,根本不需要原来的笔名帮忙。

    强子嘛,以后就好好当他的诗人吧。

    至于音乐人这个名头,就交给阿强好了。

    真正的音乐人,就要凭实力说话,而不是凭借其他因素。

    好吧,这都是对外的说法。

    真实情况呢,是曹志强单纯觉得强子这个笔名,不太符合歌手的身份,所以就改叫阿强。

    反正之前曹志强开的小号也不少了,也不差这个阿强了。

    曹志强嘴上说着实力取胜,实际上可不仅仅是是推出作品就完事儿的,他还打了广告!

    没错,就是打了广告,而且是几乎免费的广告。

    可以这么说,也正是因为这个广告,曹志强才把首发单曲日推迟到六月一日发行的。

    其实打广告,此时的国内已经不是新鲜事了。

    一般来说,此时要在国内打广告,要么就是登报纸,要么就是上杂志,这是两种最普遍的方式。

 -->>

章节列表 转码阅读中,不进行内容存储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