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费林与琳蒂带着泰德.丹森寻找附近城市。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发现了一座城市,进入城市之中。

    这是一座规模较大的城市,应该是一座中型城市。

    街上行人匆匆,一个穿着蓝色大衣的男子行色匆匆的从三人不远处走过。

    因为走的较急,甚至没有注意到距离他不远处的费林三人。

    哪怕泰德.丹森戴着手铐与脚链,按理说应该十分引人注目。

    “你好,能打扰一下吗?”

    费林叫住了身穿蓝色大衣男子。

    “什么事?”

    身穿蓝色大衣的男子眉头微皱地停了下来,望向叫住他的费林。

    他正急着上班,所以对打扰他的费林显得颇为不耐。

    “我们是便衣警探,为了抓捕嫌犯我们在荒野迷路了,请问这里是什么城市?”

    察觉出身穿蓝色大衣男子的不耐,费林没有在意,他十分明白这种上班族的不易。

    知道对方若是迟到,少不了要被扣工资,面对有人拦路,会不耐也属正常。

    他拿出自己的警员证,说道。

    “便衣警探?”

    身穿蓝色大衣男子看向费林手上的警员证,顿时不由童孔一缩。

    再看到旁边手上与脚上分别戴着手铐与脚链的泰德.丹森,赶紧将自己脸上的不耐收起,说道。

    “警官,这里是芬格林市。”

    “芬格林市……这里距离巴客市有多远?”

    费林眉头微皱,并没有听说过这个城市。

    “巴客市?听说距离这里有两百多英里,不过,我没有去过。”

    身穿蓝色大衣男子回答道。

    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蒸汽火车,但蒸汽火车的票价是颇为昂贵的,所以很多人一生都未曾离开过自己所居住的城市。

    即便是费林,也是因为加入安全局执行外勤任务,才第一次离开居住的康斯顿市。

    “两百多英里,看来这一晚跑的还真够远的。”

    费林咋了一下舌,一追一逃,没想到居然来到了如此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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