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不用你了,去吧,就一个绰号大弟哥的贵利佬而已,我相信你可以搞定他。」

    几句话打发自诩情圣的陈小生,让他中途离开,去搞定《情圣》。丁云峰摇头上车,带着梅森这几个党羽返回警署。

    至于「主犯」老梅森?

    丁云峰懒得去机场堵了,麦理浩保证要放人家回伦敦养老,就算他能截下来,又能如何?最终不是在开庭后,被鬼佬法官宣布无罪,就是麦理浩和蔡元祺揾另外一个替死鬼出来顶数罢了。

    这次顺势推舟,将梅森这一派的人,全部清出惩教署,已算是很意外的大收获了。

    bibu……bibu……

    张扬的警笛由远到近,提前收到风声的《港岛日报》和《一鸠刊》,足足派来4个记者4个狗仔,一看警车停下,马上围了上去,怼着皮尔斯几个鬼佬狂拍。

    「Sir,听说原惩教署署长梅森爵士卷入一件跨国盗画团伙案,于今日下午畏罪潜逃,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

    「NO。这是谣言,这是诬告!」

    「本报,已从惩教署助理署长皮尔斯先生口中得到证实。

    前惩教署署长梅森爵士,一直都在为国际上某个非法盗画团伙提供支持……」

    「Stop!你在说什么?我没有这样说!」见到这个秃头记者,只问自己一嘴,就将话筒拉回去瞎编,皮尔斯急红了眼睛。

    其他几个鬼佬,同样得到类似的对待。

    《港岛日报》这边四个记者还好,只谈案件,不论风月。

    旁边《一鸠刊

    》派来的狗仔,已将皮尔斯与老梅森一家女性不得不说的故事编到八十回了。

    一瞬间,场面乱糟糟。

    直到丁云峰抽完一条烟下车,这帮记者,终于愿意放过皮尔斯几人,带着足够一周头条的新闻材料闪人了。

    「该死,我要揾律师告他们,这帮无良记者,全部应该下地狱!」

    皮尔斯还在喋喋不休,一旁看了许久的朱监走了过去,小声提醒他。

    最好还是闭嘴吧,现在最多写你与老梅森不得不说的故事,如果继续逼逼赖赖,搞不好就是故事主角就变成你和老梅森那条沙皮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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