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即便是再不适应,江水那一声声枪响,都在动摇着他那坚定而又自信的内心。

    “砰!”又一次命中靶心。

    子弹打光,江水前进的速度不变,左手从胸前一抹,新弹匣从装具袋里被提出,大拇指和食指掐住弹匣头部,小拇指展开,再掐着弹匣够向枪身的时候。

    右手食指一勾一顶,再弹匣落下的瞬间。

    就被江水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卡住,然后手腕稍翻,新弹匣准确的插到了枪身上,左手夹着旧弹匣往胸前一扣,就准确的插进了装具袋里。

    说的很长,其实这也就在不到两秒的时间内,江水就完成了单手换弹匣的动作。

    看到这里就有人会问了,不应该是弹夹吗?

    其实这个认知是错误的。

    装在枪身上为武器提供火力的是弹匣。

    而弹夹,却是一种夹状的金属装置,专门用于固定未装进弹匣的子弹,使子弹更容易安装。

    这就是弹匣与弹夹的区别。

    回归正题。

    江水的换弹匣动作映入了郑三炮的眼帘,眉头一皱,我怎么做不到?

    郑三炮的习惯是空弹匣直接顺势脱落到地上,新弹匣装上继续射击,这是为了更快速的继续进行火力倾泻。

    但无可否认,这样的做法是很浪费弹匣的,而江水的动作却是给郑三炮上了一堂生动的课。

    郑三炮想着,等新兵连结束,回到老连队有时间了,一定要好好的练习一下。

    “砰!砰!砰~~~”

    江水的身体再前冲,一个个靶子应声倒地,最终站在了百米运动速射场地的终点线上。

    “16秒49!”

    看着秒表上的时间,郑三炮不可置信的看着江水。

    而江水却是没有多少意外,反而有些不开心。

    他记得,在那支部队,当年有一个新人,百米运动速射15秒多一点,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王牌突击手。

    那个人叫吴哲。

    他和吴哲分别拿下了新人的狙击之王和步枪之王,同样的,也是整支部队的,因为在这两项上,没有人能够比他们更厉害,也包括那些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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