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学会了怎么打DOTA。

    孟威喜欢玩敏后,不是PA,就是火枪,老指望后期大杀特杀,结果却老是在前期死成狗。

    可他仍旧憋着一股劲,就等着后期翻盘的那一刻,还特别喜欢去堵泉水。

    李峰则是喜欢玩前期英雄,阴恻恻的整个来恩,或者选个屠夫在河道甩钩子,就喜欢阴人。

    唯一不会玩游戏的孙志学,这几天光是站在旁边看戏,都多多少少的看会了。

    只可惜,他只会玩一个英雄——狗哥!

    出门一个小圆盾,一把补刀斧,带一组吃树,就躲在野区默默打野不出来了。

    被对面抓了,死回家了,等一复活,他又默默的钻野区打野,坚定不移的决心,一万年打野不动摇!

    往往每局DOTA,不是他们几个顶不住,被对面杀穿,狗哥一路送人头送出0-十几。

    就是对面太菜鸡,被他们几个杀穿,狗哥好不容易的,总算憋出了几个大件。可大家伙儿都已经上高地了,他连一个人头都没捡到,就结束了。

    孙志学却是乐此不疲,就好这一口,死活不改!

    就选小狗,就钻野区,就是默默的打野憋大件!

    “等一下,我去隔壁宿舍借个电脑!”

    孙志学兴奋的起身,准备去找人借台笔记本电脑。

    现在的他,就像是初尝禁果的少年,食髓知味,根本停不下来。

    “借什么借啊?”

    “喏,我这台笔记本送你了!”

    林诚把去年在老家买的那台宏碁笔记本,直接摆在了他的桌上。

    “不用、不用吧,你这得多少钱啊?”

    “我……那个……太贵了,真的太贵了,我没法收啊!”

    孙志学一阵错愕的激动,都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

    “卧槽,你跟咱诚哥客气什么?人家分分钟几百万上下的,差你一台笔记本的钱?”

    “赶紧特么的收下吧,别特么的磨磨唧唧了!”

    孟威不耐烦的催促道。

    这位临州本地的富二代,刚开始的时候,多少有点眼高于顶,看谁都瞧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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