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爷爷,你怎么还会论语?”

    吴昊忍不住问道。

    他感到了深深的挫败感。

    这句古言直接概括了他说的“为同路良师益友”这句话……。

    论语他也学过,但也仅限于孰能贯耳的几句话。比如温故而知新,三人行这些话。论语后面的话,尤其徐从说的这句话,实在太过陌生了一些。

    会英文、会论语……。

    还吃过巧克力。

    “太爷爷,你逃荒之前,是不是也曾是富家子弟,上过私塾,不然的话,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

    吴昊好奇问道。

    旧社会,佃户想要学习知识,根本不可能。

    这点,未曾见识到旧社会的他,却很确信。就如同确信苹果砸在牛顿头上,所以才产生了万有引力,一样确信。

    “不,我只是一个佃户、长工的儿子。”

    “我从三岁的时候,就跟在爹的身后,割猪草、喂羊、给马添料,下地干活了。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挑着一筐筐柿子去县城里叫卖。”

    “柿子?”

    “有那种火晶柿子,小的,软了之后,可甜了。还有那种大柿子,比小柿子大了一个个头,需要炝……,卖柿子给城里人,是我们爷俩除了种地、打猎之外,另外一项谋生的技能。”

    ……

    新野县,徐家堡子。

    徐宅,马厩侧房。

    徐三娃推开几缸大瓮的竹盖子。

    瓮内,先是一层稻草,稻草下面,是一层柿子和梅梨。

    柿子一般九月、十月左右成熟。

    陶翁中,是徐三娃和徐二愣子在今年提前在柿子树上摘的青柿子。青柿子摘下来之后,又苦又涩。一点也不好吃,先用凉白开泡着,天气转冷,一个冬季都不会坏。其后,再用稻草、梅梨将柿子一炝。

    梅梨山里采的,没人要,这玩意难吃。

    炝好的柿子又甜又脆。

    在冬季,这样的柿子供不应求。

    “你能学会字,可见你是个读书的种。”徐三娃黝黑的面孔中带着闪着喜色,喜色过后则是愁苦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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