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手中文件,问道:“在你们武协公开的逮捕报告中,提到了这么一段,‘基于现场物证’所以你们逮捕了被告之一的孔航,我想知道你们所谓的物证是什么?”
赵组长虽然知道方文斌是故意这么问的,但还是向众人解释:“物证就在公示名单上写着,控方证物13号,是一顶棒球鸭舌帽。”
方文斌立即回头,眼神示意助手。
后者从一个公文箱中取出了被封存在塑料袋中的证物,一顶鸭舌帽。
“这帽子,不是我的吗……”
看到帽子的瞬间,被告席上的孔航微微有些疑惑。
“赵组长,请问这帽子是在什么地方发现的?”
“是在犯罪现场发现的,监控录像显示,男性犯人当时戴着这顶帽子抢劫了珠宝店,并且在殴打店主王富贵的时候,帽子从他的身上掉了下来,所以留在了犯罪现场。”
“那么请问,这帽子上你们有提取出指纹吗?我知道很多人会奇怪,这样的帽子能不能提取到指纹,所以请你告诉陪审员,告诉大家,就当给在场的人科普一下了。”
“没有问题。”
对于方文斌的提问,赵组长倒也没有隐瞒。
“这帽子上是可以提取指纹的,提取指纹的方法主要有物理提取法跟化学提取法。化学提取主要用到硝酸银等化学制剂,适合的客体就是衣服之类的渗透性客体,我们通过这个方法,在鸭舌帽上提取到了嫌疑人孔航的指纹!”
“不仅如此,我们还拥有孔航去旅游前在机场的等候的照片,照片上显示他当时戴的就是这顶帽子!”
方文斌听后大喜,对法庭书记员指示道:“请记录,调查科赵组长指证被告孔航,犯人在现场留下的鸭舌帽上,有他的指纹存在!”
问完这个问题,方文斌也结束了补充提问。
张伟看到庭上二人一问一答的表演,忍住了想吐槽的欲望。
你俩搁这儿给我演戏呢,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们暗地里早就确认了证物的存在。
至于那顶鸭舌帽,张伟早就在证物名单中看到了,可惜有指纹这一点,他是没办法否认的。
他只能动作轻微的凑到孔航身侧,问了一下鸭舌帽的情况。
“那顶-->>